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已实行一年有余,近期湖南、湖北、广州和深圳等地陆续传出将接棒试点房产税。
未来房产税试点上可能会有哪些变化呢?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本刊记者,“未来试点的城市不会简单套用沪、渝的房产税征收模式,还得结合具体地区进行一些具体设计。不过,在房产税试点的改革推进过程中,有一些基本的问题将始终不变,比如房产税必定要涉及到一些消费性住房。”
尽管如此,对于下一步房产税试点的模式仍有迹可循。
从目前上海、重庆两地实施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来看,除重庆将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外,对于个人住房征收的房产税均不对存量房产征税,这可能大大限制了房产税的作用。
一向冲在改革前沿的广州近期动作频频,4月1日即将上线存量房计税系统。据媒体报道,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廖俊平在《2012广州房地产市场蓝皮书》发布会上透露,4月1日起广州要上线存量房(即二手房)计税系统,改变原先委托房地产登记部门课税的方式。一旦开征房产税,存量房计税系统也可用于计征房产税。
无论房产税的下一个接棒者是否是广州,华泰联合行业分析师郭春燕表示,未来房产税试点都将向全国一、二线城市继续推进,个人住房存量房征收、小产权房征收可能成为趋势;而如果未来地方政府开始对个人存量房也实行征税,那么这个规模相当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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