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精心部署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本站讯 按照中央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央纪委《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水利部近日制定并印发了《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水建管[2012]133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从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治理、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等5个方面,明确了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20项重点工作,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工作要点》提出,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监察部、水利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作用,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民生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水利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供有力保障。
2012年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监察部水利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和我部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稽察有机结合,统筹部署,形成“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二是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既要做好中央部署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水利实际做好水利行业的自选动作;既要做好对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综合检查,又要做好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三是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规范招标投标作为治理重点,又要结合水利实际,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和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治理力度。
2012年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主要安排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好中央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今年上半年组织的集中检查;二是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检查,由对口司局牵头,直属单位、流域机构及有关专家参加,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春季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对2005年到2011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底前报水利部,在此基础上,配合中央转方式监督检查对重点省份进行抽查。另外,还拟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专项检查、农田水利建设专项检查等,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稽察。
2012年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着力加强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治理: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前期工作周期和审查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成果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深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二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实施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性质和类别的不同,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模式;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强化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建设资金安排使用,提高投资计划安排合理性,安排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与各地建设进展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挂钩,督促地方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加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五是进一步规范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强化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责任,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
2012年专项治理工作,要在着力加强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治理的同时,着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快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二是抓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对水利行业现行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出台水利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的指导意见,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四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成果推广,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制约;五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制定水利行业信用信息运用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和成果运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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