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干部,涉嫌受贿160余万元,省检察院督办,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查办的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主任葛某某特大受贿案近日移送审查起诉。电煤采购领域暗藏何种潜规则?副科级职位缘何成为肥缺?如何杜绝实权岗位的职务犯罪?记者采访了查办此案的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反贪干警。
■案件:
副科级干部受贿160多万
57岁的葛某某,本科文化,案发前担任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徽电燃公司)市场部主任。安徽电燃公司前身系安徽电力局燃料处,后来成为皖能集团下属二级单位,主要业务是负责皖能集团下属电厂的电煤采购。副科级干部的葛某某所在的市场部,负责跟全国各地煤老板商谈煤炭采购业务。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初步查明:葛某某先后帮助14家公司以及孙某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145万元、购物卡22.2万元。
2010年下半年,由于代理公司运力不足,皖能集团下属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煤荒”苗头。万能达公司请求安徽电燃公司帮助解决。安徽电燃公司指派葛某某负责协调解决。葛某某主动联系河南一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介绍该公司与万能达公司签订代办运输合同。为了感谢葛某某的帮助,张某某送给葛某某37万元。
在此期间,发生了一段“插曲”。当时,河南这家公司代理的煤经质量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在葛某某的安排下,河南的这家公司与孙某达成口头协议:孙某帮助该公司抬高煤的检测结果,该公司按每吨8元的服务费给孙某好处。孙某用精煤掺进送检的山西潞安煤中,在检测中蒙混过关。孙某为感谢葛某某,送给他35万元。
■调查:
反贪干警跑了上万里路
去年底,省检察院接到对安徽省煤炭检验中心裕溪口煤检站工作人员罗某某(已经立案)的举报。省检察院将这一案件线索移交给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查办。罗某某交代了收受孙某好处的事实,孙某交代了送给葛某某好处的事实。葛某某到案后,交代了收受孙某39万元好处 (孙某还代表公司送了4万元)的事实。
葛某某主动交代后,反贪干警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深挖细查。通过对安徽电燃公司与煤炭企业签订的多份合同地毯式的审查,反贪干警最终锁定了14家业务量大,来往密切的供货单位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对这14家企业、20多位证人的调查,最终将葛某某的犯罪数额由39万元扩至160余万元。由于案件涉及的14家煤炭企业及1位个体老板,大多在外省、外市,反贪干警紧张的外出调查达上万里路。 孔华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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