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7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昨天(6日)召开,会议重点审议了《国家核事故应急“十二五”规划》,修订了《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我国核应急组织机构和体系进一步完善。
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公众的安全理念更加强化,快速发展的核能事业、以及自然灾害频发、多发也对国家核应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委员兼国家核应急办主任王毅韧:
王毅韧:从战略全局看,安全跟不上、应急跟不上,核能发展就没有保障。隐患去不掉、应急能力弱,就有随时发生问题的危险。
王毅韧表示,现行的《国家核应急预案》是2005年5月发布的,做出系统修订是必然之举。
王毅韧:该预案发布以来,发生了汶川特大地震和日本福岛核事故,应对的经验和教训需要我们修订预案,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全面加强总体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预案与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也要进一步适应和协调。
《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主要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基础建设、开展科技研发、加强培训演练等几个方面对新时期的核应急工作实施总体布局。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主任委员、工信部部长苗圩提出了四点要求。
苗圩: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核应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战略规划,切实推进核应急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核应急三级组织体系及支撑体系全面建设;四是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好核应急各级组织的职能职责。
作者:张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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