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社交网络急需行为守则
2012年04月08日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8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7日刊出评论说,法律一碰上网络,有鞭长莫及之叹,很多人可以借助于网络能够匿名和逃避法律责任的方便,散播各种诽谤性言论,甚至造谣生事。在恐怖分子无孔不入的今天,网络成为恐怖破坏或袭击手段也不足奇。网络事件频频发生,凸显网络行为规范的缺失和监控之难,急需有一套行为守则。 文章摘编如下: 虽然新加坡目前已有关于诽谤、煽动、宗教和谐等法律,清楚列明相关言论自由的界限,设定某种行为规范,保护个人的名声,以及社会的安宁与和谐。但是,互联网的出现,以及各种社交网站的普及,很明显地已大大改变了“游戏规则”,不只改变了舆论传播的格局,也给这些法律的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 新加坡法律齐全,但一碰上网络,也有鞭长莫及之叹。很多人可以借助于网络能够匿名和逃避法律责任的方便,散播各种诽谤性言论,甚至造谣生事。在恐怖分子无孔不入的今天,网络成为恐怖破坏或袭击手段也不足奇。 因此,英国政府正在考虑提出法案,规定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及电信公司安装硬件,储存通信数据长达一年,让政府通信总部可以随时监视每一则电邮、手机简讯、网页浏览和电话通话等。除此之外,用户在社交媒体网站如脸谱(Facebook)和推特(Twitter)发送的信息及线上游戏玩家的通信数据也将被存档。这么做的目的,是要使到警方和情报处能够在特定情况下获得通信数据,方便他们调查严重的罪案和恐怖主义,以保护公众安全。 可以预料,新加坡政府要制订一套使用互联网空间和社交媒体的《行为守则》的意愿,肯定也会遭遇这方面的阻力。基此,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长雅国博士强调,政府将和民间共同探讨,如何推出一套使用互联网空间和社交媒体的《行为守则》。他说,这应是由民间发起、政府协调,而不是政府由上而下订立的一套标准。 雅国日前在答复记者的问题时说:“显然的,种族、宗教和语言是大家关注的课题。除此之外,通过言论攻击他人、散播谣言也是我们关注的范围。政府欢迎公众就《行为守则》提出意见,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将从中监督,但守则内容应来自民间。”问题是,这种由下而上的做法是否可行? 在社交网站发表有关种族的敏感言论,以及无稽之谈攻击他人,或散播谣言,这样的事例今年以来都发生了。今年2月间便有三起谣言中伤事件,当事人是外交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李显龙总理和星狮集团主席李显扬。接着则有国大生孙旭在个人脸谱骂新加坡人的事件,以及一名南洋理工学院女生在推特上羞辱印族同胞的言论。最新个案则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的拐带儿童谣传。从这几起个案可以观察到网络社群的反应是大不相同的。前三起实是由受诽谤的当事人本身提出告诉,其后两起是由网络社群的一些成员主动提出批评,最后一起则需要劳动警方出面辟谣和传召五名男女协助调查。 上述个案虽然性质上有所不同,但在在凸显网络行为规范的缺失和监控之难。要网民自律或自制,简直是缘木求鱼。要求人们做到网上世界的言论尺度与日常生活中的言论相同,也只能是一种理想。但网络事件频频发生,却也说明急需有一套行为守则。这一来,有是非感和正义感的网民,就可以据此维护基本的网络秩序和礼仪,虽然它的制约作用是有限的,因为它毕竟不是法律。守则的制订肯定不能由上而下,而必须通过广泛的公众咨询,凝聚共识,但这个过程也不能是漫无边际的进行,总需要有人定出一个任务范围(terms of reference),并作适当和必要的协调与统筹。 据报道,新加坡成立于2009年的跨部门网络健康指导委员会(Inter-Ministry Cyber Wellness Steering Committee)已开始推动制定网络行为守则的工作,目前已收到十多份相关提案。委员会还在研究这些提案的可行性。当局希望网民能以约定俗成的方式,制定一套“网络礼仪”(netiquette)。不过,礼仪有别于守则,如果守则只是礼仪的代称,那它的作用将会是更加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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