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鑫) 国有建筑企业经理刘善培被指控贪污、挪用公款、诈骗百余万元,案发后潜逃,潜逃期间冒充国家特工骗财、骗色,经过8年逃亡生活,走投无路的他选择自首。日前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刘善培有期徒刑20年,昨天大兴检察院披露了该案的详情。
独揽大权支百万元
检方介绍,2001年初,北京某国有建筑公司在对其下属南昌分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分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在1998年至2000年间,刘善培利用担任南昌分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一人独揽公司财务大权,多次以开展业务、付工程款等名义或谎称公款丢失,通过打白条、借条等手段向公司支取约124万余元,后报销和退还部分现金,但仍然还有44万余元尚未归还。但总公司未报案,于同年9月免去其经理之职,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归还钱款。
此后查实,2001年初挪用公款被公司发现后,刘善培不但没有就此止步,反而变本加厉。当年5月15日,为堵公司账目的窟窿,刘善培找到了某私企建筑公司老总张某,谎称欲与其合作承揽天津一工业园工程项目,目前运作该项目需要进行前期资金投入。被送上门的“美事”冲昏了头脑的张某信以为真,此后刘善培以公司名义收取了张某20万元的合同担保金,并向其出具了盖有南昌分公司公章的收条。随后他将该笔款项据为己有。
一个多月后,刘善培又打电话给张某,称近期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向其借款15万元进行最后运作。由于当时南昌分公司的公章被收走,因此这次给张某的收条上没有盖公章,只有刘善培签名。检察官分析说,第一次从张某处骗走20万元,由于收条上盖有公章,刘善培应属于贪污;后一次向张某借款15万元,因为只有刘善培的签名,这一行为属个人行为,构成诈骗罪。
2002年春节过后,刘善培仍未归还公司欠款,并突然不知去向。随即,公司向检察院报案,此后刘善培被上网追逃。
假特工用假名恋爱
刘善培到案后交代,出事后,他潜逃到辽宁省丹东市,其间他制作了一张名为“王德坤”的假身份证。2006年,他认识了一名孙姓女子,并一直以“王德坤”的名字与其交往并恋爱。一次帮刘善培洗衣服时,孙某发现其衣兜里有一张名为“余胜”的身份证,但照片是“王德坤”本人。他谎称自己是国家特工,中央军委少将军衔,因为工作需要没有真实名字。刘善培逐渐获得了孙某的信任,没多久两人就同居在一起。
潜逃期间杀熟诈骗
其间,刘善培认识了孙某侄女婿邓某。他对做医药生意的邓某谎称,他在北京解放军某医院有关系,能帮忙与医院牵线搭桥卖药。2007年3月,刘善培打电话给邓某,告知他已通过关系与该医院取得联系,对方有购买意向。同年8月,邓某又接到刘善培的电话,称医院已初步答应从其手中采购医疗药品,但要求支付20万元作为保证金。邓某喜出望外,但为了谨慎行事,他分3次共向刘善培汇了4万元。2008年7月,刘善培给邓某打电话,谎称后续工作正在顺利运作中,但自己暂时要出国执行特殊任务,等他回国再办理后续事宜。随后,刘善培失踪。
半年后,孙某突然接到“王德坤”的电话称,“我不慎泄密,正在被国家调查,如果疏通一下,还有挽救的余地”。救人心切的孙某立即按要求汇款5万元。钱到手后,刘善培想彻底甩掉孙某,便买了一张新电话卡,给孙某发了一条短信:“王德坤是我的首长,我是首长秘书,首长被抓了。”过了近半年,孙某又收到“秘书”发来的短信:“首长在监管期间死于心脏病,望节哀。”
邓某感觉不对,说服孙某报案。报案时孙某说,“王德坤”还谎称能帮助上军校,骗走自己朋友7万元。
穷困潦倒无奈自首
此后刘善培一直未找到新的诈骗对象,日子越来越难过。2010年5月9日,隐姓埋名、潜逃8年之久的刘善培向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自首。5月21日,他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翌年5月20日,大兴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诈骗罪,对刘善培提起公诉。日前,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刘善培有期徒刑20年。
据承办检察官表示,刘善培行骗的手段简单,漏洞百出,却多次行骗屡屡得手,且受害人多未察觉,甚至一部分受害人还坚信其国家特工的身份,这不免引人思考。不可否认,受害人贪慕虚荣、攀附权贵的心理是刘善培屡屡得手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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