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幼童押运员受伤截肢”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押运员王沛冉在送货时,为救一名误闯入安检通道的6岁幼童,右小腿被夹伤导致截肢构成六级伤残。大兴区授予他“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事后,王沛冉起诉事发的中铁吉盛物流公司索赔123万余元(本报3月20日曾报道)。昨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公司“人道救助”56万余元。
押运员救幼童受伤
案发前,王沛冉是北京一家物流公司的押运员。去年7月3日晚,他去中铁吉盛物流公司送货,当时货车司机同车还带了自己6岁的儿子林林(化名)。车辆安检时,王沛冉下车到安检通道另一头接车。突然,林林出现在安检机器上并被卡住脚,王沛冉冲上前去救下林林,自己的脚却被卡死,等到消防赶到并将他救下时,其右腿已粉碎性骨折并最终截肢,构成六级伤残。
见义勇为获奖金4.5万
王沛冉父亲称,儿子所在公司规模很小,出事后老板交了治疗费等2.8万余元。但随着王沛冉不能上班,工资也停发了。
经大兴区民政局认定,王沛冉被授予“大兴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并获奖励1万元。“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在京务工人员团工委共送来3.5万元慰问金;河南老家爱心人士捐了近5000元。”王沛冉父亲称。
但这些远远无法支付王沛冉今后的医疗花销。王沛冉将安检仪的产权单位北京中铁吉盛物流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3万余元(之前该公司已付7万余元)。此案最早在大兴法院立案,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转至北京铁路法院审理。
被告称人道救助56万
北京铁路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中铁吉盛公司认为,该公司已尽到了安全警示义务和措施,没有过错。
昨日,法庭第三次开庭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最后同意调解。中铁吉盛物流公司称,鉴于王沛冉见义勇为致残,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补偿56万余元,双方纠纷彻底解决。
“前后拖了8个多月,现在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王沛冉的律师耿协送感叹。
追访
王沛冉:我没后悔过
接受采访时称,以后遇到紧急情况还会救人
王沛冉今年23岁,河南淮阳县人,父母在广东打工。自考大专毕业后,王沛冉来京闯荡,没想到刚做了押运员3个月就发生了意外。
王沛冉回忆称,“当时我听见安检通道里有孩子的哭喊声。来不及多想,只能冲过去。”安检车间员工报警后,消防官兵赶到后将王沛冉救出,但右脚已粉碎性骨折,回忆当时的感觉时,王沛冉称,“当时都麻了,觉不到疼。”
父亲回忆,当晚,他正在看电视中播出吴菊萍接住掉落孩子的新闻,突然电话响了,王沛冉说,“我可能残了!”
王沛冉父亲称,林林父亲在医院陪护了20来天。“他们家经济条件也不好,自始至终没提给钱,我们也没要。有一次孩子爸爸蹲在地上对我说:‘你们打我吧!打我吧!"
如今,王沛冉还在亦庄经济开发区的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病房内康复治疗。仅剩的右小腿肌肉一点点萎缩,穿了4双厚袜子才能套上假肢。假肢隔几年就需要换新,每年还需要花钱养护。“现在物价涨得这么快,这56万元肯定花不了很长时间,所以我还是得自己挣钱。重体力活干不了了。”王沛冉坦言,最近一直在忙着诉讼的事,还没想今后的打算,“不过,我一定要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打拼。”
“事发后,周围的朋友替我抱屈,说不值。可我没后悔过。以后遇到危急关头,我还会救人。”新京报记者 陈博
说法
“见义勇为奖励应有特例”
北京建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协送担任王沛冉的代理律师。他认为,对于见义勇为案例,法律上规定首先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侵权人或没有赔偿能力的,获益人应适当补偿见义勇为者的损失。但对于侵权人无责而获益人无补偿能力,以及侵权人无赔偿能力等特殊情况,目前法律缺乏明确救助措施,难免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
耿协送认为,除了法律方面的维权渠道,民政部门也会给予见义勇为者一定救助和奖励。但和目前的物价水平相比,这种奖励数额明显过低。他建议提高见义勇为奖金额度,尤其是对于上述特例情况。“我们一直鼓励见义勇为,但需要给这些英雄解决后顾之忧。”新京报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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