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新世纪》周刊报道,在成品油调价机制改革中,油价调整发布权也将作出改变,调价发布权或从发改委处移交给第三方独立机构。
据报道,目前已上报国务院的中国油价机制改革方案包括几项内容:一是缩短国内油价随国际油价变动调整的周期,加快调整频率;二是进一步优化国内油价参照的一揽子国际原油价格,增加WTI(美国西得克萨斯轻质原油,被许多投资者视为国际能源市场基准价)挂靠油种;三是定价公式仍由发改委制定,但将达到公式条件的调价发布权交给第三方独立机构,比如新华社,由其公布根据新定价公式测算出的变化率,如果到了调价窗口,石油公司就根据机制进行相应调价。
另外,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可能性方案有:缩短调价周期,变22个工作日为10个工作日。目前的国内油价调整方案是“22+4%”机制,即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有关部门即可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这一机制的弊端是“助涨不助跌”,即国际油价上涨幅度达4%时国内油价调整窗口开启,而国际油价下降同样数值时,幅度却达不到4%,国内油价调价窗口不能开启。
据多方预测,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的可能性较大,以增强国内油价变化与国际油价的贴合度。
此前,市场上普遍流传,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而向三大石油公司下放定价权。
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回应称这一说法不准确。彭森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成品油价格还是政府指导价,有关企业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的原则,适时按照有关机制对油价进行适当调整,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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