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成一些政府部门应急法宝 多与腐败相关
2012年04月11日0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如此“公关”是一种权钱交易或利益交换,且往往与渎职、侵权、腐败行为相伴而生,它除了涉及一些公职部门和人员的职业操守外,也可能涉及违法甚至犯罪。“公关”盛行之下,多少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被抛弃一边,多少公众健康和权益面临威胁、受到侵害,多少监管变得形同虚设,多少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日渐“削瘦”
2月29日和3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内部通知,通报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和内容物欺诈的8家鱼油生产企业名单。然而,3月30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对外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却显示,原先“黑名单”上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仅剩1家,而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个为假冒产品、其余产品检查结果未予公布。
一个月之内两次抽检,官方结果却大相径庭。来自4月9日《经济参考报》的报道梳理出此事中的诸多问号,并根据个别涉事企业的个别负责人的透露和“承认”,怀疑从重金属严重超标的不合格产品变为合格产品,是一些企业的“公关”起了作用。
我们先不急着对此盖棺定论。先看看这些问号:两次检测是否是同一批产品?采取的标准为何不一致?第二次检测放宽标准原因何在?为什么只公布检测结果而不公布具体检测报告和数据?负责检测的机构跟食药监部门有着业务、隶属上的关系,其检测结果是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食药监部门的“意思”?食药监部门是否存在渎职、受贿等行为?这一连串的问号,国家食药监局有义务尽快给出答案,公众有权知道真相。
在这一事件中,“公关”二字很刺眼。“公关”原本是社会组织通过传播沟通,塑造形象、平衡利益、协调关系、优化社会心理环境、影响公众的一门科学与艺术,如今却正在一些领域发生变异。一些企业有负面新闻爆出时,会去“公关”媒体,让他们嘴上留情、“版”上留情;一些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面临纠纷时,会去“公关”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让他们“判”上留情,甚至徇私枉法。渐渐地,一些非法的事情在喝过酒之后就变得“合法”了,一些涉嫌重罪的案件在送过礼之后变轻了。“公关”可以改变事情的定性,可以让很多问题不了了之,甚至可以使法律有所松动、政策有所变通。
如果说“公关”仅限于纯粹的商业行为、钱与钱之间的交易,或许还不那么可怕。问题是,时下一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成了“公关”的重点对象,且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确实没抵抗住这样那样的“公关”而最终站到了来“公关”者一边。
比如,工商部门被“公关”,可能对违法经营的小作坊、假冒伪劣的商品视而不见;安监部门被“公关”,可能对私营小煤矿的违规开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环保部门被“公关”,可能对违规排放、污染环境的企业“放一马”……于是,很多事情趋于平静,不合格的商品“合格”了,不环保的企业“环保”了,没有资质的煤矿有“资质”了,而实际上,不过是被摆平、“被太平”。
面对突发事件,一些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公开真相、以诚相待、公平竞争,而是“公关”。“公关”俨然成为一些人、一些企业甚至一些政府部门“灭火”应急的“法宝”,以至于今天人们面对食药监部门被“公关”而将不合格产品变为合格的报道时,宁可信其有。
如此“公关”是一种权钱交易或利益交换,且往往与渎职、侵权、腐败行为相伴而生,除了涉及一些公职部门和人员的职业操守外,也可能涉及违法甚至犯罪。“公关”盛行之下,多少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被抛弃一边,多少公众健康和权益面临威胁、受到侵害,多少监管变得形同虚设,多少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日渐“削瘦”。这样的状况如何遏制和改变,对有关部门来说,已然是一道现实考题。(林琳)
作者:林琳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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