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蕾) 吸毒后驾车,因身体不受控制,在高速公路上连撞9车的男子田某,今天上午被朝阳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宣判后,田某表示服判。
2011年10月20日18时许,在北京京沪高速进京方向马驹桥入口到四环路十八里店桥附近十几公里的路段上,一辆黑色的本田雅阁轿车连撞9辆车,直到前轮爆胎车驶不动了才被迫停车。
被撞车辆包括飞度、宝来、桑塔纳、奔驰等,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余万元。事发后,雅阁车上的司机田某在京沪高速出京方向道路内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测,田某并非“酒驾”,而是吸毒。
田某,今年53岁,北京人,从2009年开始吸毒。据田某交代,当天下午3点多,他在外面吞服冰毒后,过了3个小时便驾驶着一辆本田雅阁轿车,迷迷糊糊地驶上了公路。
“我当时吸大了,开到大羊坊收费站附近时,我的神志开始不清楚。”田某感觉撞到东西了,但是根本停不下来,直到车开不动为止。当田某恢复意识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交通队。事后,田某的家属积极赔偿了受害车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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