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立案受理”当成“同意执行”
原本只是法院“立案受理”,却由于公司工作人员不熟悉法律程序,被当成了是法院已“同意执行”,并通报给了拆迁公司。4月9日上午,拆迁公司便“理直气壮”地组织强拆。拆迁后却发现,这个“误传误报”导致拆错了房。
民房商铺成废墟
4月9日9时30分,两台大型挖掘机开进了云南省石林县鹿阜镇南门社区。一个自称是“代表开发商”的30多岁男子,一番指挥分工后,200多人分散冲进社区民房和临街商铺,督促住户和商家“赶快搬家”,否则就要采取强制手段了,并声称拆迁是得到“上面”同意的。
首先被强拆的是姜家南门街上的门面商铺,当时里面有10多台机器设备和20多吨钢材。62岁的姜炳全当时正在进行钢材加工,突然冲进来10多个人,在吆喝中就将姜炳全推出店铺,然后开来挖掘机开始强拆。10多分钟,100多平方米的店铺就被夷为平地,所有的机
器设备和店铺里的车床,全部埋在废墟下。
接着,这些人又到付金山家,准备要对付家的三层楼房进行拆迁。当时,74岁的李琼仙刚送孙子上学回来,看到要拆自家的房子,就上前去理论,却被一男子强行推了出来,接着挖掘机就开始拆房。之后,马家巷91号黄旭辉家、南门街30号附3号赵文禄家也同样遭强拆。两个多小时后,3户人家的民房,都被挖得一塌糊涂,大半个楼房已经全部倒塌。各种生活用品和电器设备,也被完全掩埋在一片废墟里。之后,拆迁方就迅速离开了现场。
辩称误传消息导致拆错房
住户反映,他们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是由于在一些条件的承诺上,开发商并没有兑现,所以拒绝搬迁,双方多次协商一直未果。
这一说法却被开发商否定。石林成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进国出示了相关证据说,其实他们都拿到了数万元不等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面积的奖励费,至于说全部的房屋补偿款,由于公司不答应他们提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他们才开始拒绝搬迁阻挠拆迁的。
从4月10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补偿不公平,就不准强拆”的法规正式开始实施。为什么在“禁拆令”开始实施的前一天,就出现了这样的野蛮拆迁行为呢?
李进国解释说,这个事情也是在拆迁公司强制拆迁后,他们才知道的。后经核实,原来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限于法律知识的不熟悉,理解错误,误把法院的“立案受理”当成了“法院同意执行”通报给了昆明品良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而按相关拆迁协议进度要求,拆迁公司需要尽快完成拆迁任务,因此在听到此通报后,于4月9日组织了拆除工作。
据悉,强拆事件后,当地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要求开发公司配合做好被强拆户的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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