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崔杰锋)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2月抢劫番禺一珠宝店被现场制服的疑犯安某,日前已被番禺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2月7日19时许,嫌疑人安某携带工具匕首一把、斧头一把,并头戴摩托车头盔到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一间珠宝店内,持匕首及斧头威胁店员,并将珠宝店内的玻璃柜用斧头打碎,把一批金项链装进嫌疑人随身挎着的黑色袋子中抢走。逃离现场时,被店老板和群众拦下,巡逻警察亦立即赶到现场与群众将嫌疑人合力制服,并缴获全部被抢的金饰及作案工具一批。经鉴定,被抢的金饰价值近28万元人民币。勇擒劫匪的店老板在制服疑犯的过程中受了轻伤,左手手掌骨折。
经审查,嫌疑人安某,27岁,贵州思南县人,2007年到2008年间在东莞因抢劫罪被判刑共两次,于2011年6月才刑满释放。但出狱没多久,嫌疑人安某又决定重操就业。据嫌疑人安某的交代,其多次作案的原因是出狱后找不到工作,加上一些不良朋友的唆使,为了更快地牟取巨大的利益,安某一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的受刑人,包括累犯,都面临着出狱后如何适应社会的问题。因此,应重视犯人出狱后的管理和教育问题,尽可能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出路,以进一步巩固刑罚对他们的教育改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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