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漯河市政府10日深夜发布消息称,“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为金属枪,这完全否定了此前漯河市政府发布的“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为玩具枪的说法。
10日上午,漯河市政府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是玩具枪,警方已经扣押提取了牛豪供述的这把“玩具枪”。
但是,10日夜间,漯河市政府又发布消息称:警方查明,在牛豪家中提取的塑料玩具枪系其为逃避法律责任,用塑料玩具枪顶替作案用枪,现已证实牛豪持枪作案,所用枪系金属手枪。目前,该枪已经提取,并已送检鉴定。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其他参与打人者。
截至目前,此案中被警方刑事拘留的人增加至4人。
■牛豪所持金属手枪属于高度仿真枪,多用于体育比赛,个人购买和使用属于违法,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如果近距离对人体发射,可以造成人身伤害,容易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警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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