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是潜在贸易壁垒
原产地规则已经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贸易结构、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政治激励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甚至于超越了贸易政策的静态效应,产生了对贸易结构的动态效果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趋势的不断增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整体水平在日益提高。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传统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由于单边化、区域化、多边化的发展而受到限制,但贸易保护的理念没有消失,贸易保护的措施也没有消亡,只是表现形式有了变化。在当代,原产地规则就从单纯的具有贸易统计职能的技术工具,转变为了隐性的贸易保护工具。
原产地规则是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一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货物的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单边化、区域化、多边化是一个国家实现贸易自由化的三种方式。其中区域化以其独有的优势成为当今各国贸易自由化的首要选择。自20世纪80年代起,区域经济组织获得了蓬勃的发展,但其实际的执行效果并非达到了所希望的自由化的程度。一种隐藏的贸易保护工具原产地规则越来越引起学术界和政府的关注。
一个国家的原产地规则是一个政府自己掌控的权力,它影响的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贸易结构,而一个区域的原产地规则是成员国之间政治、经济利益博弈的结果,它将对整个区域乃至区域外部的贸易结构、投资结构和政治激励产生重大的影响。
对于贸易者,它是一种技术标准和行政管理手段;对于生产商,它是实现商业目标过程中的绊脚石;对于经济学家,它是影响贸易流动效率、扭曲资源配置的潜在的贸易工具;对于政治家,它是配置政治偏好、改变经济激励的有效工具。
原产地规则已经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贸易结构、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政治激励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虽然它本身不是一种贸易政策,没有学者像分析传统的贸易政策那样来分析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但它在贸易的执行过程中,却是充当了贸易政策的职能,起到了贸易保护效果,甚至于超越了贸易政策的静态效应,产生了对贸易结构的动态效果。(南开大学副校长、教授 佟家栋)
作者:南开大学副校长 教授 佟家栋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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