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飞机”倒逼赔偿应明示
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旅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对此,有律师表示此风不可长,擅闯跑道危害公共安全应受罚。(4月12日《东方早报》)
拦飞机这样的过激举动,不言而喻相当不妥。因此根据相应过错,给予适格处罚,也就成了应为之事。这其中的道理,或许连小孩都会明白。所以,律师基于法理给出的说法,就沦为了正确的废话。以律师说法出现,不外乎要增加权威性,以身份来彰显严肃。只是,这种仅从点上出发的义正词严,却让人觉得很搞笑:无非就是助拳的表演。
真理有时越辩越明,但有时却无法抵达真相。因此,要探讨拦飞机这事,还得让事件回到其本身,在全面了解的语境下,各方才可能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理性而负责的争论,即便背后隐藏着错综的利益博弈。也就是说,凡事不能孤立看待,更不能只在点上漂浮,而应在面上予以权衡。试想,倘若乘客若非被逼无奈,谁会如此明知故犯?
谈判更多的是互相妥协的艺术。当投诉与求偿管道淤塞,当面对强势不对称的话语权时,乘客是否还有可供选择的路径,来确保自身权益免遭轻视?答案可能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但不争的事实是,处于彼时彼境下的这些当事人,已没有选择余地。或者说,他们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拦飞机。这种危险举动,更多是无奈的被迫行为。
在这次没有赢家的拦飞机事件中,乘客需警醒的是:冲动是魔鬼;需庆幸的是: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而航空公司则更应反省:自恃的傲慢并非服务业应有的态度;更该修改和明示的是,在造成乘客时间和精神,甚至金钱损耗时,该怎样及时协调及赔偿,是否做到“先说断,后不乱”?当然,机场存在的管理失序,也难洗脱嫌疑。
经验和教训都曾告诉人们,管理像大禹治水,疏导胜于封堵。倘以自恃的强势,对遭遇损害的乘客进行强力压服,或漠然待之的方式,毫无疑问将激发事态向失控方向发展。乘客购买了机票,也就签订了事实上的合约,当遭遇损害时,并非轻飘飘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条款,就能抚慰其心中的不公感。
这次乘客拦飞机,其实更像在倒逼航空公司必须有所行动,修正和完善合约条款,对可能出现的状况及赔偿进行明示。乘客的行为,更多的不是在争取赔偿,而是寻求合理与公正。而这,正是这次事件中所缺乏,甚至被忽视的关键。(本报评论员林小明)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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