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亚心网讯(记者 吉祥 通讯员 赵锦书)因家庭感情纠纷,犯罪嫌疑人单旭伟(化名)挟持幼子,并打开房间的天然气阀门,扬言要引燃天然气。经石河子警方全力营救,人质和当地居民安然无恙。
“你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你将受到公正的惩处。”4月13日,石河子市第一起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被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石河子市第一起因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
因感情起纠纷 男子挟持幼子
“警察,快来救救我儿子,我老公把孩子挟持在厨房,还打开了天然气,说要同归于尽……”3月29日15时许,一名女子向石河子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
接到报警后,石河子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城区分局局长党新民、副局长罗效明火速召集刑警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地点。随后,消防人员和特警也前来增援。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报案人是一名女子,因为感情纠纷,她与爱人单旭伟发生矛盾。在争执的过程中,单旭伟抱起自己年仅5岁的儿子闯入厨房,拿菜刀挟持孩子,并打开天然气阀门,扬言要与她同归于尽。
“我们走进楼道没一会儿,不少人开始出现头晕眼花、干呕的症状。”办案民警说,在石河子某小区的居民楼751号房附近,充满了浓烈的天然气味。
“我已把天然气打开了,门窗也关上了,你们再向前一步或敲门,我就引爆天然气。大不了一块死!”单旭伟大声喊道。
听到这番话,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党新民意识到,如果单旭伟真引爆天然气,将会殃及整个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危,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情况非常危急,副局长罗效明下令大家退后,指挥民警紧急疏散该栋楼的住户和围观群众。
“嘶嘶……”天然气在继续外泄,厨房内的孩子和整个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
党新民一边与在场的民警继续安慰单旭伟,一边部署下一步解救方案。考虑到人质的安全,警方最终放弃了强攻。
20分钟后,单旭伟情绪开始烦躁,他要求所有民警出去,并把警车全部开走,否则就立即引爆天然气。民警全部退出后,党新民和罗效明继续和单旭伟交谈,以稳定他的情绪和分散他的注意力。
此时,燃气技术人员已赶到现场,并关闭了小区的天然气总阀。
听到门外只剩两人,单旭伟放松了警惕。他打开厨房门,把架在儿子脖子上的菜刀放下,但仍拿着打火机。见状,党新民示意埋伏在附近的民警冲进厨房,将单旭伟制服。此时,警方只用了30分钟。
单旭伟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刑事拘留。经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4月13日,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将其逮捕。
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事发厨房内的天然气浓度高达10%,已到爆炸极限。“哪怕是一丁点明火,就能产生巨大的爆炸。冲击波足以将整栋楼炸毁。”他说,天然气在空气中的浓度为5%-14%,遇明火即爆炸,这个浓度即为天然气的爆炸极限。
天然气的爆炸过程仅仅一瞬,尽管时间非常短,但产生的温度可达2000℃—3000℃。因此,1公斤天然气的爆炸威力相当于5-8公斤TNT炸药的爆炸力。
危害公共安全 将受严厉惩罚
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党新民说,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它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各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