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坚决制止电信服务乱收费行为
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仝宗莉) 在日前进行的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尚冰发言称,2012年,工信部将把规范电信服务收费作为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以下为尚冰发言实录: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电信资费和收费监管工作,推动电信资费水平逐年下降,电信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电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消费者的期望还存在差距,特别是电信收费问题比较突出。主要问题有:市场竞争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恶性竞争时有发生;部分企业落实规章制度不到位,存在虚假宣传、资费套餐复杂、诱导消费、强制捆绑消费、不明扣费等问题;电信计费收费服务精细化水平不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发展。
2012年,我部将把规范电信服务收费作为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落实制度规定,严格规范电信资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认真落实《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市场营销管理,完善电信资费公示制度,做到分类清晰、方便醒目、内容详实、描述准确;直到督促电信企业深入开展资费套餐清理自查自纠,进一步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避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宣传,坚决杜绝虚假宣传、恶意误导消费者、诋毁竞争对手等行为,认真清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资费规定和收费项目。加强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前瞻性研究,探索创新市场环境下政府管理电信资费的方式和手段,规范融合类业务套餐计费收费管理,推动电信资费综合水平进一步合理下降。
二、加强行业监管,深入整治违规收费问题。坚持“专项检查、分析例会、问责督办、社会通告”的电信服务监管工作机制,督促电信企业认真开展《电信服务规范》关键指标的对照自查,规范服务协议和窗口服务,加强电信业务计费检测,全面实行“收费误差双倍返还”,做到明码标价、准确计费。要求电信企业重点加强增值业务订制管理,全面落实业务订制用户二次确认,不得单方面取消服务功能、降低服务质量、改变收费标准和方式、增加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此外,要加强订制手机内置应用程序管理,规范增值电信企业经管行为,严肃处理恶意吸费、不明扣费等增值业务领域的突出问题;要求电信企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为用户了解个人通信消费状况提供便利,认真做好费用查询、提醒、争议解决等工作,积极解决设置手机话费有效期、余额不退等突出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社会监督,多方协作齐抓共管。定期开展电信服务用户满意度测评,高度重视和虚心倾听用户意见,认真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电信用户委员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电信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完善部省联动、政企互动的工作机制,拓宽用户沟通渠道,确保12300电信用户申诉热线畅通,认真受理和处理用户信访、申诉以及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与工商、物价、公安、消协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工作协同,加强对恶性竞争、违规收费、发送垃圾短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电信手段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行业风气。在电信行业开展“贴心、规范、安全”行风建设主体活动,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互联网服务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经营理念,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电信服务收费。引导、推动相关企业认真履行通过大众媒体、企业网站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构建用户放心、满意的电信消费环境,推动行业整体风气持续好转。
这次会议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严格规范电信服务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诚信、健康、以人为本的服务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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