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港内6租户面临搬迁
本报三亚4月15日电(实习记者林方岱摄影报道)“我在三亚港内租了一间铺面做生意,近日业主三亚市港务局突然把月租金从3000元升至10000元,如果我不同意就要被勒令搬迁,请问对方这样做合不合理?”15日,商贩郑先生向记者反映,因为没有与业主三亚市港务局签订租房合同,面对对方的大幅度涨租,他经营的小店即将面临停业困境。
15日下午,记者在三亚港内见到了报料人郑先生。据了解,和郑先生面临相同困境的还有与他所租铺面连成一排的其他5名店主。郑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6名店主在此处经营杂货生意都有3年以上了,做的都是小本买卖。“长期以来,我们和业主三亚市港务局关系还不错,起初还签订了租房合同,可近两年,因为信任对方,我们也没和业主签租房合同,”郑先生无奈地表示,不料从今年初开始,业主三亚市港务局突然大幅度提高租金,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有几名业主认为租金太高,随后向港务局进行相关交涉后,谁曾想租金不降反升,猛地提高到1万元。
商户孙先生向记者诉苦称,几名店主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根本承受不了万元月租。孙先生还提到,其实业主此举实是给他们下“逐客令”,对方曾要求他们签订一份搬迁协议书,要求6家商户在4月15日前搬走。逾期不搬走,便需要缴纳1万元的月租金并上缴5000元搬迁保证金。孙先生说,由于他们这6家商户迟迟不同意对方的要求,目前6家商户店内的水和电都被断掉了。
针对此事,三亚市港务局负责辖区内商铺租赁的史经理回应称,由于目前港务局辖区内整体环境较差,部分商铺简陋,达不到相关标准,日前相关领导前来视察时提出要在一定时间内对港务局整体环境作出整治和改造,而目前,改造计划已准备启动,港务局这才要求商铺按计划搬迁。
史经理还提到,港务局与这些商户之间属于临时租赁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可终止租赁。此外,港务局也提前告知了租户,给予他们搬迁时间,但由于对方迟迟不肯搬迁,他们只能采取这样的手段。
律师说法:未签租房合同租户维权难 针对此事,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苏文山律师指出,在此事中,由于租户并未与业主签订租房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时间,属于不定期租赁关系,按照相关合同法的规定,业主随时有权收回房屋。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