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4月16日电(记者 刘冬杰)澳门特区终审法院16日下午就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案再次进行公开审理。
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当庭表示,欧文龙案第三阶段涉及6项罪嫌,有多家建筑商涉嫌在2001年至2006年间以巨额款项、不动产物业等利益向欧文龙行贿,范围涉及兴建污水处理工程、运输业务工程、土地审批项目等。
2006年12月6日,欧文龙涉嫌严重受贿被澳门特区廉政公署拘捕。2007年4月12日,特区廉政公署将此案移送澳门特区检察院。同年8月上旬,特区检察院正式向特区终审法院起诉欧文龙。
在前两个阶段的案件审理中,欧文龙共被裁定受贿、洗钱等多项罪名,合共判监28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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