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晓青 张婷 记者/张海虎) 4月3日,乐都县工商局高庙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芦花乡营盘湾村查处一起无照经营农药案件。
接到举报电话后,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到现场。经查,当事人李某于3月初自行购进20箱农药进行销售,在无照销售的农药中竟然还有国家明令禁止的甲拌磷,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者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农药6箱,其中甲拌磷14瓶,高效氯氰菊脂乳油23瓶,氟乐灵17瓶,溴氰菊脂90盒,袋装种子32袋。李某的违法经营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销售的农药、种子、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扣留,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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