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女保姆李某在照顾患病卧床老人起居时,趁其不备多次盗窃雇主钱财共1万多元。昨天记者获悉,被盗家庭向法院递交谅解书,请求轻判保姆。昌平法院以盗窃罪从轻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1000元。
45岁的李某自2008年开始就在王某家中做保姆,王某及老伴患病常年卧床。
去年2月,李某在打扫卫生时发现卧室的衣柜里放有两沓钱,趁两老人不备从中抽出几张。随后,李某常利用洗衣服的机会偷取钱财。至案发前,李某共偷取30余次,共计13000余元。由于行动不便,两老人并未及时发现。
去年12月19日,王某的儿子发现柜中现金明显减少,追问李某。李某承认盗窃行为。在李某被逮捕后,雇主王某一家念在她对老两口多年照顾的情分上,向法院呈交了谅解书,对李某表示原谅并恳请对其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已构成盗窃。鉴于其自愿认罪,主动退赔赃款并预交罚金,得到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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