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一小伙因贪财,冒充国家机关干部骗取他人财物,并将所骗财物挥霍一空,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1989年1月出生的阿某某,初中文化程度。2009年7月间,阿某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在某行政单位工作的张某某。阿某某谎称自己年龄为四十余岁,任我省某厅某处领导,已离异,随即阿某某开始与张某某往来。阿某某以能帮张某某的女儿找工作、公派出国留学等为由,自2009年8月3日至9月5日,先后从张某某处骗取人民币20余万元。至案发时,阿某某已将赃款全部挥霍。
城西法院受理此案后,合议庭认为:阿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2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照相关规定,判决阿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记者 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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