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三医院不认湘雅医院结果 要求病人重复检查
2012年04月18日07:46
来源: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欧金玉
编辑同志:
我是澧县人,在本县医院检查为早期肝肿瘤。2月13日前往湘雅医院就诊,一名姓李的教授看了我的结果和CT片后建议我做微波治疗,当天我就住进了他主管的61病室肝胆科。住院第二天进行了各项血检,第三天又做了彩超。
不料2月16日早上查房时,李教授却对我说:“因我院目前没有做微波这方面的材料,做不了。建议你去湘雅三医院做,我给你联系一下。”我问:“到湘雅三医院后这里的检查结果他们是否认可。”他说:“我们是一个系统的,可以认可的。”
当天下午,我办完手续就转到湘雅三医院,该院一位卢教授看了我的检查结果说:“到我们这里住院一样也要做各种检查。湘雅医院是湘雅医院的结果,不代表湘雅三医院的。”
我非常想不通:湘雅医院既然做不了微波治疗,当时为何又要我住院呢?湘雅医院和湘雅三医院是一个级别的医院,这么短的时间内,湘雅三医院为何不认湘雅医院的检查结果,又要再做检查呢?
一名患者
调查附记:
记者将此投诉转交给了湘雅医院有关部门。李教授介绍了当初接诊患者的情况:患者入院后于2月14日至2月15日完成相关检查,肝胆肠外科的医生对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并讨论后认为,不适合手术切除,建议其做微波治疗,患者及家属表示同意。但微波刀属于一次性使用的耗材,当时湘雅医院缺货,从生产厂家调货至少需要3天以上。为不耽误其治疗,征得患者同意后予以出院,并推荐到医生较为熟悉的湘雅三医院普通外科继续治疗。
据了解,2011年我省推出了《公立医院改革十大便民惠民措施》,其中之一便是推行同级医院之间、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间检验结果及影像资料互认。湘雅三医院为何不认湘雅医院的检查结果呢?
3月26日,记者采访了湘雅三医院医务部一名负责人。他解释说,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检查资料在平级医院是可以通用的,只要检查结果未超出其时效范围。但具体情况要结合病情来考虑,对于一些病情发展快的,就不能仍然依据前面的检查结果来进行治疗。投诉者就是这种情况,时间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他的病情也发生了变化,有必要重新做一些相关的检查。
对此,也有一些读者对此事表达了不同看法:虽然有了相关医院检查结果互认的规定,但解释权在医院,患者也不懂,医院要想重复检查,患者还不是只能听医院的。
本报记者 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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