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薛皓中)春秋航空在今年4月1日起推出“航班延误险”成为近日社会关注的热点,截至4月11日晚,已有144名旅客获得赔偿金。记者今日从春秋航空总部获悉,其中山西省也有十几位旅客获得延误赔偿,不过,记者在山西省城走访调查发现,对于“航班延误险”,超九成市民坦言,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一险种,也不会考虑购买。
记者了解到,春秋航空4月1日推出的航班延误险,乘客可在订购机票时一并购买,每份保险的价格为20元,赔付的最高额度为400元。区别于国内大多数航班延误险,按照该航班延误险的保险条款,“航班取消”首次被列入赔付范畴。条款明确规定,若非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其遭遇预订搭乘的航班被取消,可获得300元的赔付。
此外,对于航班延误赔付,这份航班延误险也明确了延误界定的标准及具体的赔付方案,包括航班延误3小时可获赔200元,6小时以上可获赔400元。根据相关数据,从4月1日试行发售该延误险至4月11日,春秋航空已赔付延误险5400元,航班取消赔付2700元,共有144名旅客获得该险种理赔。
记者今日致电春秋航空总部,工作人员说,在这144名获得理赔的旅客中,有山西的十多名旅客。事实上,航班延误险并非新生事物,早在两年前,东航就曾推出过航班延误险,多家保险公司也都有相应的险种在各大航空公司网站上发售。此外,淘宝网保险频道今年年初也宣布推出“航班延误险”,明确如果消费者计划搭乘的航班延误而且实际到达时间延迟超过两个小时,即可获200元赔偿金;还有一些银行的航空联名信用卡,可为乘客提供每次200—1000元的延误赔偿。
但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山西省城大多数市民对航空延误险并不了解。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近期坐过飞机的市民,超九成表示,并没有听说过这一险种,也不会考虑购买。“航班延误应该由航空公司承担责任,自己再买保险不合理。”有市民就表示,对于着急办事的人来说,几百元的赔偿并不能弥补损失,关键是航空公司是否积极处理。
在保险业内人士看来,通过保险理赔减少航班延误引发的乘客和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确实是一件好事,“至少能消解旅客在航班延误时对航空公司的一些不满。”省城一家财产险公司理赔部的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也曾推出航班延误险,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在市场得到广泛推广,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需要乘客自己购买,“消费者从心理上有些难以接受。”在他看来,投保航班延误险的费用不妨由航空公司来承担,“类似承运人责任险,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来推行,这样一旦航班发生延误,需要赔付,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化解,也就不会有‘冲上停机坪’这样的过激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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