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柳报道:5年前,南方医科大学博导卿三华遭劫杀案轰动全城,时隔近6年,该案的另一名凶犯也被判以重刑。记者17日获悉,广州市中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刘怡顺有期徒刑15年。而刘怡顺正是当年参与劫杀卿三华的案犯之一,他也是因该案而被判刑的第8人。据悉,该案目前仍有一名嫌犯在逃。
劫杀博导一审判刑15年
据判决书披露,出生于1976年8月的刘怡顺是湖南洞口人,小学文化程度。2006年,一场抢劫致死案改变了他的人生,自此亡命天涯。
2006年8月9日下午,刘怡顺与同案人尹智龙、刘谋钦、周国华、阳秋勇、刘青峰、阳志刚、廖继友(均已判刑)和阳锡庚(另案处理)等人经合谋后,伺机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抢劫车辆。随后,他们盯上了南方医科大学博导卿三华,并对其实施了作案。几天后,参与作案的5人被抓。2011年7月24日,被抓获后的刘怡顺被刑拘,随后被逮捕。
今年3月13日,广州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刘怡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中他扮演了什么角色?
据同案人尹智龙供述,作案当天,车上的人中,尹智龙只认识阳秋勇、阳志刚和刘谋钦,其他人都不认识。尽管如此,广州市中院已作出的判决证实,同案人的供述印证了刘怡顺的犯罪行为。其中,同案人廖继友的供述反映,刘怡顺在逼问密码的过程中参与了殴打卿三华。
法院查明,当卿三华被抬上作案面包车上后,刘怡顺与同案人合力用绳子捆绑卿三华的手脚并用透明胶封嘴,随后还“参与踢被害人”。当确认卿三华死亡后,“刘怡顺与其余同案人乘坐刘青峰驾驶的面包车将卿三华的尸体运至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西田大队一山坡处掩埋”。
然而,刘怡顺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没有殴打被害人。法院经查认为,刘怡顺在抢劫中踢被害人的事实有两名同案人的供述印证,足以认定。另外,刘怡顺与同案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对最终造成的结果亦应承担责任,故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目前该案已有8人获刑
埋尸后的次日中午,刘怡顺及其他同案人一同来到天河区一家饭馆。同案人阳志刚将抢得的车辆销赃款22000元,连同抢得的现金共24200元进行分赃,每人分得2000元,余款用于作案经费。两天后,刘谋钦、阳志刚、阳秋勇、刘青峰、周国华5人被抓。2010年8月4日下午,主犯尹智龙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一家湘菜馆被抓获。
若加上刚被判刑的刘怡顺,当年参与作案的9人中,目前已有8人被判刑:阳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刘青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廖继友、阳秋勇、刘谋钦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国华被判处死缓,尹智龙则于去年7年被判处死刑,广东省高院目前正在二审。
记者昨日登录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发现该案的另一嫌犯欧阳锡庚正被警方悬赏通缉。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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