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联系说要什么车,确定好车型再盗窃。”2007年到2010年,孙文武、孙文权兄弟二人在本市盗窃小轿车34辆,其中27辆车是“定制盗窃,专供专销”。在破坏车架编号等信息后,车辆被送到等候多时的“订车人”手中。昨天上午,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盗窃机动车的案件。孙氏兄弟因涉嫌盗窃罪,郭红刚因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孙文武的妻子和另一购车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五个人一同坐在了一中院的被告席上(如图)。
赃车大部销往山西
孙文武和孙文权是堂兄弟,曾从事二手汽车销售工作。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 2007年12月到2010年12月三年时间里,兄弟二人在本市丰台、朝阳、海淀和昌平等地,采取解码器开锁、撬锁、钩车门等手段,盗窃机动车34辆。据统计,被盗车涉案总金额为320万余元。
盗窃得手后的车辆,大部分通过一个叫郭红刚的山西农民销往山西。值得一提的是,孙氏兄弟二人,并不是盲目盗窃,而是郭红刚提前告知需要什么车型,兄弟二人有目标地行窃。直到被民警抓获时,郭红刚才知道自己购买的这些低价车居然是赃车。
盗车以经济型为主
记者采访中发现,尽管孙氏兄弟盗窃的34辆车中,既有奥拓、五菱之光,也有奥迪,但总体上还是以捷达、宝来这种经济型轿车为主。34辆被盗车中,有10辆捷达12辆宝来。颜色则以银灰、白色、灰色等经典色系为主。被盗车辆大多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边,盗窃全部发生在夜间。
据孙氏兄弟供述,对于中高档轿车,二人采用解码器解码的方式盗取,对于锁具较为简单的,则直接采用原始的撬锁和用铁丝钩车门的方式。
车辆信息篡改容易
承办本案的北京市一分检的徐焕检察官表示,这次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有固定的销售渠道,郭红刚将所需车型提供给孙氏兄弟,孙氏兄弟则按需偷车,扫清了后顾之忧。
广大车主应当在停车和技术防范方面多加小心,购买二手车要到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徐检察官同时表示,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可以作为追踪汽车质量的依据,但作为车辆的识别依据显得比较原始,很容易被篡改。“如果每辆车都配个电子码,相信控制和查找起来会方便得多。”
庭审现场
兄弟大盗:庭上相互推责
因为所涉案件较多,昨天开庭时,公诉人足足用了近二十分钟,才宣读完长达6页的起诉书。起诉书中逐一列举了孙氏兄弟二人所做的全部34起盗窃机动车案件。对于犯罪事实兄弟二人均表示无异议,并表示认罪。然而在法官对兄弟二人分别询问时,这对堂兄弟却都竭力为自己推脱。“我们的分工就是,孙文权负责动手偷车,我都是负责放风。得手后我再负责和郭红刚联系。”孙文武说。而其堂弟孙文权则表示,“是孙文武先提出偷车的。”
中间人:被“分期付款”骗了
坐在被告席上的郭红刚显得十分委屈,他并不认同公诉机关对其盗窃罪的指控,反复强调“我真不知道他们这车是偷的,我没跟他们一起合计过偷车,我就是帮着亲戚朋友牵个线,也没从中拿钱。”
郭红刚告诉法官,他和孙文武是在网上认识的,当时孙文武自称是做分期付款的,手里有不少因还不上贷款而扣押回来的车,价格比较低。正想买辆车拉货的郭红刚于是低价从孙文武手里买了一辆五菱之光小轿车。“开始的时候我有点犯嘀咕,不过后来我违章的时候被交警拦下来过,也没说车有问题,我就踏实了。”
自己尝到甜头后,郭红刚开始帮身边的亲戚朋友买车,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仅经郭红刚手就出售了27辆车。“亲戚朋友来找我说想买个什么牌子的车,我就打电话或者网上问孙文武有没有我要的车,每次他都说有,我想着他是做分期付款的,手里肯定什么车都有,所以也没起疑,我真不知道这车是偷来的。”郭红刚说。而孙氏兄弟也承认自己从始至终都跟郭红刚说是做分期付款的。记者了解到,孙氏兄弟往往以扣押车辆手续不全无法办过户为由,解释车价低的原因,既避免了车主要求过户的麻烦,也掩饰了车辆的来源。
晨报记者 何欣/文
郝笑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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