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交大研究生雷闯向中央53个部门提申请要求公布各部长工资。雷闯称,申请公开的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应该予以公开”。目前,只有食药监局回应称收到申请,需要研究。
一个在校研究生要求中央多个部门部长公开工资状况,自然非常可贵,说明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公众的一种共识。
要求中央诸多部门的部长们公布其工资状况,正是人们年复一年大声疾呼希望付诸实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自2009年以来,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和青铜峡等地,陆续开展了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在内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试点。另一方面而言,应当说,知道公职人员的工资,这是每一个纳税人的权利。
但在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却始终难以得到实质性的推进。实行这项制度的好处,人们讲了一大箩筐,诸如政府官员以此取信于民,有利于民众对官员的权力行使状况进行有效监督,防范贪腐行为等,但由于该项制度的实行将不可避免地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所以虽然呼吁已久,却总是遭遇一些部门的反对。
雷闯同学颇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胆行为,让人联想起去年清华大学研究生李燕向国家13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一事。雷闯和李燕这些年轻人的积极作为启示人们,公民依法享有的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对公权力的监督权,并不会随着相关法规的颁布自觉地落实,而需要公民以积极的进取精神来争取。有了公民的这种权利自觉与进取精神,建立公民社会、法治社会的目标距我们才会渐行渐近。
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法律依据,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更是大势所趋,公民怎么就不能知道部长工资?部长们的工资,不应成为秘密,所有公职人们的工资,都不应当成为秘密。(记者 屈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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