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高虎)一名逃亡12年的在逃犯,在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投身到抢险救灾的第一线。但因害怕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在每次营救后他总会迅速离开,就连电视台采访也拒绝。最终,该名逃犯还是被警方抓获。4月17日,兰州中院在审理其案件时认为,被告人於某因在抢险救灾中积极营救被困人员,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的构成要素,酌情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1999年11月20日22时许,於某同好友刘某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某职工单身宿舍准备睡觉时,张某和另外一名孙姓男子醉醺醺地站在门口,吵着要在这里睡觉,让於某两人赶紧让宿舍。於某拒绝对方后,让刘某将对方送出宿舍。不想,张某却挥拳朝刘某打去,后与孙某离开宿舍。於某因此气愤不平,遂拿出一块木板追出去殴打张某、孙某,致张某头面部多处损伤,颅骨骨折,脑组织挫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自知闯下大祸的於某,趁着夜色仓皇踏上了逃亡之路。2011年,“清网行动”开展后,兰州警方在舟曲县郊区一农户家中,将已化名为“刘玉清”并重新组建家庭的於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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