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玉杰报道:记者18日从广州市妇联发展部获悉,为帮助不幸罹患恶性肿瘤的妇女得到及时的医治,广州市妇联等单位近日推出“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该计划两年为一期,凡持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均可参加,每人每期只需缴纳30元,在参加计划期间若患上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或宫颈癌的,即可申请患病补助金1万元。
据统计,目前广州市有户籍女性人口385万人,每年约有万分之二十至万分之二十五的妇女患上乳腺、卵巢、宫体或宫颈的恶性肿瘤。市妇联相关调研发现,部分患病妇女因病致贫,部分困难家庭妇女因经济拮据而无法及时就医或放弃治疗。为建立一个符合民生实际、切合妇女所需的长效帮扶机制,市妇联近日通过决定,推出“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采用妇女互助为主、社会支持为辅、资源统筹安排的实施模式,让每位本地户籍妇女在每两年一期的“互助计划”期间,只需要一次性缴纳爱心互助金30元,任何一位参加计划的妇女,罹患了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四大类病种之一或以上的,经市三级、二级医疗机构确诊后,即可立刻申请患病补助金1万元。而持有广州低保、低收入证明的妇女,患病补助金标准则提高到1.2万元。
温馨提示
参加对象:持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
期限:两年为一期。
缴费标准:每人每期缴纳爱心互助金30元以上(鼓励多缴交,不设互助金缴纳上限,多交数额视作爱心捐助)。每人每期只缴交一份,不重复缴交。
参加办法:参加计划的具体手续由各区(市)、街(镇)妇联、市直各机关单位妇委会、系统、直属妇委会、市妇联团体会员、市妇联直属单位妇女组织负责。
黄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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