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20日专电(记者 邓华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将根据困难程度不同,给予80%-100%的贴息,该办法将于5月1日实施。
据介绍,在常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的职工贷后情况跟踪调查中,少数已贷款家庭因失业、疾病、意外等原因发生经济困难,且受利率调整因素的影响,实际可支配收入已低于常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亟须政策扶持。考虑到职工的现实需求,中心将对已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不超过144平方米),且已纳入社会救助对象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困难家庭进行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则根据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两档,即低保、特困对象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100%;低保边缘困难对象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80%。贴息额度最高每年不超过5000元。此外,本次贴息办法对公积金缴存情况不作要求,只要申请人符合“贷款购买的是普通自住住房,且正常还款”即可。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需要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初审、民政局和总工会联合复审、社会公示后,贴息资金会在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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