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两两,佯装照相,有人掩护,有人掏出千斤顶,三下两下就把直径8厘米的钢管顶弯。一声招呼,野泳的、野钓的一哄而入。这是近日发生在京城重要水源的——颐和园内团城湖畔的一幕。管理部门刚刚花费人力物力构筑的防护网就这样失效了。
现场
钢管手腕粗 一样不管用
团城湖是本市重要水源调节枢纽,不仅密云水库的水要通过它进入自来水厂,而且它还是南水北调进京的水源调蓄池,团城湖的水质安全和生态环境好坏直接关系到首都用水的质量。
为保护这一重要水源地,自2008年起,团城湖四周便建起了围网,禁止一切涉水行为,有巡视人员不定时值守。尽管如此,翻越围栏、破坏围网到湖内游泳、钓鱼等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去年底,团城湖防护网开始重修,管理部门在团城湖四周修建起了高2.8米,总长2300米的大型防护网,防护网用的钢管足有手腕粗,直径达到8厘米。今年4月,防护网工程基本完毕。
然而,手腕粗的钢管也挡不住野泳者。京密引水渠管理处副主任陈芳孝告诉记者,随着天气转暖,野游者又开始出现在防护网周围。这些人背着背包,手提塑料袋,里面装着拖鞋、搓澡巾等用具。在湖边栅栏旁,他们有人负责掩护,手持照相机,伸进防护网内佯装照相,有人趁机拿出千斤顶,迅速将两根钢管顶开,然后从缝隙中挤进湖区,野泳、野钓。
无奈
天天打游击 没有执法权
陈芳孝告诉记者,为了禁止涉水行为,京密引水渠管理处派出20名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倒班执勤,在长2000米左右的岸边巡视,尽管这样,也拦不住野游者的破坏行为。“我们巡逻到这边,他们就在那边破坏,就跟打游击一样。”
记者了解到,这些在团城湖从事违法涉水事件的人员多为附近居民,在此游泳、钓鱼成了习惯。“但这是水源,他们的行为影响到全体市民的饮用水安全。”一位市民表示。
根据《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的饮用水源地禁止游泳,第十四条更明确规定,违反者(个人)视其破坏严重程度,处2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然而陈芳孝说,由于管理处没有执法权,因此只能劝阻,即使是水政监察人员,也同样没有执法权,很难有效制止这种破坏行为。
“其实我们也很无奈,这么高大的栅栏毕竟对景观有影响,如果没人野泳,要栅栏干嘛?”一位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认为,从根本上杜绝违法涉水行为的发生,还需要市民认可水源保护的重要性。
律师
损坏公私财物 可罚也可拘
据了解,公安部门目前已经介入调查。
有关律师表示,水务部门可起诉破坏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锯断铁栅栏的野泳者,损坏公私财物较轻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损坏公私财物较重的可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也规定,损坏公私财物数量较大,情节较重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坏公私财物数量巨大,情节严重的,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市水务局表示,将着手协调公安等多个部门,想办法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恶劣的涉水行为和破坏行为。
本报记者 叶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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