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贾玥)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吴江今天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吴江指出,改革以后,从事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这些基本的公益服务,是不易或者不能够实行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划归为公益一类,所以按照正常业务的需要,由国家财政给予经费保障。这类单位所需要的经费由财政给予保证以后,就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还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有收入,就要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库,不能自主支配。
像普通高校、非盈利的医疗机构等公益二类单位,它所需要的经费由财政给予一定的不同投入,给予补贴,提供公益服务所取得的服务性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依法经营所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主要还是用于公益事业的发展,并且依法纳税。这部分根据财政的收支情况,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并且要通过政府的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它的经费支持。
吴江表示,对于公益事业发展其他方面的财政支持,这次改革主要是强调了四点:第一,国家财政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要加大支持力度。要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二,要改变方式,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的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就是说以事定费,是动态的,事情多就多给钱,事情少就少给钱,并且健全监管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就是加强支持力度、改进支持方式。
第三,要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在这方面,要研究建立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和执行,规范政府采购的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第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这就是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在这方面,也是有很多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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