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水塘边树立着一块警示牌。新快报记者王小明/摄 “新塘四男童鱼塘游泳溺亡”续: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海生 实习生 陈慧敏 通讯员 张志科报道
前日下午3时许,增城市新塘某中学后面山头水塘,4名男童在游泳时遇溺身亡(见本报昨日A10版)。昨日,记者从增城市有关部门获悉,事发后有两人分别在4月22日晚上利用微博虚构该宗溺水事件、歪曲事实,在网上造谣。警方已将该涉事两人处以治安拘留。
昨日下午,增城警方抓获叶某(男,新塘镇人,24岁)和刘某(女,湖北荆州市人,28岁)两名在网上造谣违法人员。经警方查实,叶某、刘某分别在4月22日晚上借新塘溺水儿童事件,利用微博歪曲事实,在网上造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分别对叶某、刘某处以5日、10日的治安拘留。
另据新快报记者获悉,溺水事件发生后,增城市委、市政府马上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对家属做好善后处置和安抚慰问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教育部门立即组织学校,通过校会、主题班会、发布通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安全防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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