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官员:著作权法草案征求意见后将再修订
对争议较大的著作权法新修订草案,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24日国新办举办的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发布会上表示:“各方面意见我们都很欢迎……各种方式的表达,我们都很欢迎,都很重视。”他表示,征求意见汇总后,国家版权局将认真修订。
发布会由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陈文俊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题。
版权局将再设定第46条
有记者问,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包括第46条等引起很多争议,目前为止修改意见有没有新进展?在条款的制定上是不是有推进?是否具有更符合社会各方面考量的可能性?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46条,主要涉及到著作权法关于授权规定。阎晓宏解释,在著作权法里,一种是授权许可,一种是法定许可,还有一种是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是要对作者的权利进行适度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是许可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事后需要支付报酬。比如说我们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在使用一些音乐作品的时候,可以事先不取得权利人的许可,但是事后需要支付报酬。
阎晓宏说,草案第46条属于法定许可,与现行法律相同。但是在草案中,增加了录音制品在3个月之后才可以进入法定许可,原著作权法中“作者声明除外”条款被删。“我们很重视这一条,也会认真地进行研究,看看怎么样设定更好,更能平衡权利和权利的使用。”
阎晓宏介绍,这次修订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会提交到国务院,将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现在各方面提出意见,“我们都是很欢迎的”,而且事实上现在有很多不同的意见,表达的方式不同,有一些意见是通过媒体表达的,有一些是通过信函等,各种方式的表达,“我们都很欢迎,也都很重视”。
集体管理延伸可以讨论
有记者问,著作权法草案中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有人说延伸的集体管理把著作权人的权利架空了。而且全世界规定延伸集体管理的国家很少,大约只有8个。这一制度是否成熟有效?如何回应质疑?今后有没有改进的空间?
阎晓宏回应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在基于权利人自愿的基础上,把权利人难以行使的一些“小权利”集中起来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帮其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已经产生了100多年,但是在中国时间很短。作为一种制度设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有必要的,是有生命力的。
阎晓宏认为,现在针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出的这些问题,比如说延伸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以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例,音乐著作权协会现在管理5000多位词曲作者的权利。所谓延伸,就是在5000多位音乐家之外的作品能不能由它来代理的问题。现在的草案提出可以代理,但是作者声明不许代理的除外。“据我了解,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目前的态度也不是很愿意去延伸代理。”
不过,阎晓宏表示,征求意见在4月30日截止后,汇总意见后会认真修订。
其他焦点
苹果商店侵权情况属实
有记者问,今年“3·15”期间,多家媒体报道了中国作家向苹果商店维权新闻,国家版权局表示将进一步调查,目前调查有什么新进展,苹果商店到底侵不侵权?
阎晓宏介绍,经初步调查,作家反映情况属实。这些作家和权利人反映苹果公司在苹果商店销售的产品是中文的,但对方却要求用英文投诉。这可能有技术上的问题,在中国公司处理不了这个问题,必须把这个问题放到美国的苹果总部处理。
阎晓宏表示,希望苹果公司重视这个问题,也重视中国市场,对反映的问题应该有积极的回应措施。按照法律规定,在接到投诉,即权利人发出通知表明商店里有的作品未经许可,应该在最快时间里移除这些作品。如不能做到,按照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间接的责任和连带的责任。阎晓宏说,目前关键就是要看苹果公司拿出什么样的实际行动,这个行动的标准就是接到权利人的投诉之后应该快捷地执行,就是履行移除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唯冠仍是iPad商标合法注册人
有记者问,最近,苹果跟唯冠的商标纠纷案正在进行中,国家工商总局对此意见和态度是什么?
付双建回应称,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关于iPad商标转让的纠纷案,“我几乎每天都在登录,在搜索。”据其介绍,该案在广东省高院于2月29日公开审理,目前没有宣判,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付双建认为,第一,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商标经过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于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国商标法的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第二,由于案件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将对此案依法处理。
中国商标海外抢注尚无统计数据
有记者问,中国商标在海外遭受抢注的情况如何及中国工商部门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付双建说,中国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情况现在没有统计数据,其他国家商标在中国被抢注也一样。“上次我接待日本一个访问团,日本商标在中国有多少被抢注?我说对不起,因为我们也没有这个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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