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月28日起开始受理市民个人赴台旅游申请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王嘉军):天津市继北京、上海和厦门之后,作为全国第二批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从4月28日开始受理市民个人赴台旅游申请。
凡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提示:赴台个人旅游不是自由行,市民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后,必须通过当地具有组织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的相关手续后,方可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
作者:王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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