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白条到底是预交罚款,还是许可占道费?4月12日,优酷网曝出“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吃黑收费3000元打白条”的视频,引起网民高度关注。
然而,执法人员和占道者各执一词,均称对方给自己设了一个圈套。孰是孰非?耐人寻味。
占道者:审批有玄机,“预交罚款”为部门创收
胡子轩是英山县罗曼罗兰婚纱摄影店的老板,4月6日至8日,店里准备在英山县城飞达广场举办周年店庆活动。3月29日,胡子轩在县城管大队领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大队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让他去县城管执法局陈威副局长审批,陈局长说此地不要人搞,要搞就是5000元钱一天,3天要交1.5万元。随后,胡子轩委托熟人找陈副局长协商。
4月6日,胡子轩去英山县城管执法局交3000元钱,该局财务人员打了一张白条给他,内容为“收到罗曼罗兰预交占道费三千元整(凭此条换正式收据)”。收到白条后,胡子轩要求查看临时占道的收费标准,英山县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
次日,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来到罗曼罗兰婚纱摄影店做宣传的广场,要求胡子轩补交2000元,未果。4月8日上午,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搬走婚纱摄影店做宣传用的器物。
胡子轩认为,城管部门要么审批通过,要么就明确叫停,而不能给出模棱两可的说法,让自己“预交罚款”,搞得像个圈套。因为如果是占道费,收取5000元则大大超标;如果是罚款,白条上为何写的是“占道费”。这有“以罚代管”为部门创收的嫌疑。
城管局:婚纱店主动要求缴罚款在此宣传
对于“打白条”一事,陈威说,罗曼罗兰婚纱摄影店申请做店庆宣传的地方,属于人行通道,已明确告知胡子轩不能在此处搞宣传,4月6日上午,胡子轩在未取得城管部门审批后,擅自占道宣传,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前去叫停,胡子轩主动要求缴纳罚款在此宣传。
按照城市道路办法的相关规定,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决定对罗曼罗兰婚纱摄影店的违规占道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胡子轩称身上只带了3000元钱,剩余的2000元随后送来。在这一背景下,财务人员才开具盖有公章的白条,等尾款交清后,到财政部门开具正规收据。
陈威表示,这5000元是违规占道的罚款,而不是许可的占道收费。在4月10日,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已给胡子轩送去正式票据,名目为“城建监察罚没款”。英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坦言,该局是政府全额拨款单位,不像以前要靠罚没收入养活人,不存在罚款创收的问题。
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对于审批后许可的临时占道行为,省建设厅、物价局、财政厅有一个联合文件,中心区的占道费为每日0.60元/平方米。按照罗曼罗兰婚纱摄影店占道的面积40平方米,每天只需要向城管部门交费24元。对于没有得到许可的临时占道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可处以3000—20000元的罚款。
据业内人士介绍,对于临时占道行为,城管部门一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许可占道按标准收费,要么叫停违规占道行为并处以罚款。而不应该选择“预交罚款”后允许占道,这有以收(费)代管”、“以罚代管”的嫌疑。
法律界人士说,收受“预交罚款”程序错误且违法。在行政处罚程序上没有预交罚款这一说法,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据了解,英山县纪委、监察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楚天都市报 记者柯利华 (来源:荆楚网)
编者注:经营性占道的收费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例如吉林省规定,一级街路每日每平方米1.35元。二级街路每日每平方米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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