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姚丹)妻子参与“家庭日常开支”、“家庭投资或贷款”、“买房、盖房”等家庭事务决策的比例均在72%以上。这是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统计局4月27日在乌鲁木齐联合发布的《新疆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的调查内容。
调查显示:88.8%的新疆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男女两性在家庭决策方面更趋平等,92.1%的女性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女性有房产(含夫妻联名)的占39%,男性占68.4%。
不过,家务活儿还是女性承担得多,影响妇女的个人发展。70.0%以上的女性承担了“全部”或“大部分”做饭、洗衣服、做卫生、照料孩子生活等家务,而男性均不足15.0%。
据悉,这是新疆首次大规模进行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此前新疆仅为2000年全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提供过样本数据,样本量少。
此次调查历时一年半,覆盖全疆15个地州的41个县、市、区,走访被调查者近4000人,涉及家庭3500多户,涉及妇女的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等9个方面。
高等教育好于全国
教育状况调查中显示,新疆女童入学率较高,女性本科及以上的高等教育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适龄儿童入学率上,10年来,女童入学率持续高于男童,而且差距由10年前的高出0.03个百分点,增加到高出0.04个百分点。
新疆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撰写专家分析称:“这与新疆10年来贯彻实施“两纲”(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国家扶贫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西部教育开发工程”、“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等项目工程分不开。”
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中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占19%,男性占16.9%;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女性占36.9%,男性占36.2%。
城镇女性中,31.4%的人接受教育程度在大学专科及以上,57.5%的人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农村女性上述比例分别为4%和11.8%。
在接受过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比例上,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女性都要明显高于男性。与全国情况相比来看,新疆女性的相应数据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和5.7个百分点。
经济能力有所增强
调查显示,新疆女性经济能力有所增强,非农就业比重较高。18-64岁女性在业率为70.8%,其中城镇为67.5%、农村为74.9%。全社会女性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劳动的人员所占比重提高幅度较大。但女性在职业级别上总体低于男性。在企业中的位置比较中,女性在企业中是普通职工或职员的占85.1%, 比男性高13个百分点,是基层管理人员的占8.3%,比男性低6.5个百分点,是中层管理人员的占4.6%,比男性低3.3个百分点。
农村女性中从事非农劳动的占10.5%,高于全疆平均水平(9.8%)。在女性就业途径上,农村女性有30.3%的是自己求职应聘的,说明农村妇女在非农就业上主要依靠的是自己。
多年来从事妇女问题研究的新疆大学教授刘云介绍,女性在就业问题上总体不如男性,这和传统观念分不开,实际操作中总会把很多工作分为适合男性或女性的,这样就影响了很多女性就业。
新疆妇联党组书记王建玲表示,其调查数据表明,2000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推进,新疆妇女的社会地位在诸多方面取得了突出的进步。调查数据也为新疆今后制定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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