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保将核对经济状况 不诚信者纳入征信系统
2012年04月28日09:37
来源:东方网
作者:罗菁
东方网4月28日消息 据《劳动报》报道,继经适房后,低保申请也将首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近期,《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试行)》和《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将向市民公布。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把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于解决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权益,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开展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的规定,本市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居民个人或者家庭,委托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其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工作。
城乡低保申请家庭可通过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同时,书面授权并配合核对机构开展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的核对。对申请人不诚信的行为,将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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