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7日在昆明召开的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优化校点布局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全省所有学校的学生食堂年内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对玩忽职守、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整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按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办理;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各地要严格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供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须具备保证餐饮安全的基本条件。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通过县级政府组织招标方可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单位。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前审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当地政府可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 李沙青(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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