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离家
“拿”她六万元
检方:盗窃罪成立
最少判三年
本报讯(记者 高星 通讯员 许丽薇 林迎辉) 夫妻俩离婚后没有离家,男方偷偷将女方的6万元巨款“拿走”还赌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记者昨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这样一起案件,检方认为男方盗窃罪名成立,并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
6年前,江汉区女子石某和章某结婚,但由于婚后章某嗜赌成性让人忍无可忍,2010年两人离婚。离婚后,石某念在孩子还小,且章某“净身出户”没有栖身之地,就收留了前夫章某。两人形成了一种离婚不离家的“蜗婚”状态:平日里,石某在娘家居住,到了周末,孩子从学校回来,石某就接上小孩,回来和章某共同过周末。
今年3月15日,石某发现自己放在家中挎包里的3万元现金被偷走,质问章某是不是他干的。章某承认是他拿了,还承认用石某的银行卡取走了3万元。
章某还说这6万元全部用于还赌债和游戏机赌博,石某一怒之下报警,警方赶来将章某抓获。石某原来认为只要能赔钱就没事情了,毕竟两人夫妻一场。未料,章某很快因涉嫌盗窃罪被批捕!江汉区检察院审查发现,两人的关系仅仅为一种同居关系,而这种关系并不影响盗窃罪罪名的成立,而更为严重的是,根据盗窃罪的量刑标准,6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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