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教育局回应:
小学生服毒自杀
和高利贷无关
昨天,快报报道了江苏丰县一名13岁小学生服毒自杀的情况。针对此事,丰县教育局回应称,此事和高利贷无关,学校行为并无不当。
丰县教育局介绍:4月10日晚,吴晓晓(化名)同学因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凌晨在家服农药自杀,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
针对网帖上提到的借款情况,学校进行了认真调查,吴晓晓借钱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借同班同学黄某某25元。据同学黄某某说:一个月之前,吴晓晓借其25元钱,隔一天就还了,同学并没多要。二是借同班同学王某某385元。据同学王某某说:因两人是好朋友,吴晓晓借其压岁钱共五六次,一共借了385元,3月份还了100元,还欠285元,并没催讨过,也不存在多要钱的情况。三是赊欠商店290元。商店店主帮吴晓晓买蛋糕和食品约230元,另外分两次借给她60元现金,这些借款也不存在利息问题。4月17日,吴晓晓父亲和爷爷曾来商店询问并要求还款。
丰县教育局称,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学生因自身原因或者相互之间的过错导致伤害或死亡的,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事件发生后,学校已开展了“合理使用零用钱”等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合理花钱。
现代快报记者 邢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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