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招学区内学生不得低于九成
2012年04月29日09: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昨天下发《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昨天下发《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表示要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要求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今年还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意见》提出,要对中心城市的择校热点地区和学校进行个别指导、跟踪监督。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加强学籍管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3年内要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对高校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坚决杜绝点招等行为。清理规范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严禁将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
今年还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将适时通报2011年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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