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立医院诊疗设指导价 多项检测项目降价
2012年04月29日13:4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济南4月29日消息(山东台记者翁平亚)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山东省济南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家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从5月1日起对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和调整,不仅设置和下调了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而且对市民群众反映较多的医院乱收费项目作出了明确规定。
济南市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调整了公立医院的门诊费、手术费和部分检查项目收费。调整以后,专家门诊的门诊费是5元/次,普通门诊诊查费三级医院2元/次,二级医院1元/次,一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农村卫生室都是0.5元/次。手术费方面,三级医院包括市级二级医院、口腔医院按省里制定的价格执行;县(市)、区级医院以省里的价格为基础降低5%作为指导价格;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以省里的价格为基础降低15%作为指导价格。另外像患者检查数量比较多的彩超、CT、磁共振等检查项目也下调了指导价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通知》所制定的指导价格是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通知》在这方面明确规定:患者查询住院病历的,医院不准收取任何查询费用;患者要求复印病历的,医院只能向患者收取每张(A4)纸0.5元的病历复印费。另外,济南市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在收费时,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方便患者对比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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