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许悦
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两个听证方案公布(详见28日本报报道)后,羊城晚报记者多个渠道搜罗了多方市民的观点和意见,很多受访的广州市民均表示:无论方案一还是方案二,第一档电量都定得太低了,一到夏天根本不够用。
居民称首档电量“不够用”
在广东省物价局提出的两套听证方案中,方案一全年实行统一的电量分档标准,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21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方案二考虑了广东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的气候特点,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5月-10月)240度,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170度。
对此很多广州市民昨天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无论方案一还是方案二,第一档电量都定得太低了,一到夏天根本不够用。”
以市民胡小姐为例,“2+2+1”的家庭结构,在夏天的时候每晚两个房间的空调都要开通宵,“白天都不敢怎么开空调,一个月的用电都要在320度以上”,即使是在冬天,一个月的用电也达200度左右。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胡小姐家的用电量一到夏天,都超过了第一档不涨价的用电区间,超过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
作为本次居民阶梯电价消费者听证代表、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倾向于分季节设立不同的用电量标准,但就基准电量来看,以三口或四口之家为例,他认为冬天每户家庭每月的基准电量应该在270度,夏天应该在360度才比较合适。
另外,市民杜先生表示:“两个人的家庭与四五个人的家庭,用电量怎么能放到一个天平上衡量?而且像我们这种四代同堂的家庭,很多都是买不起房的,收入本来就较低。阶梯电价能否参照阶梯水价的做法,按家庭人口数量划分不同的电量标准?”
而沈女士则说:“阶梯电价的目的是鼓励大家少用电,只看到对用电多的加价,怎么没看到对用电少的降价?这样怎么鼓励大家少用电?”
陈先生则建议:“为解决季节性用电差异问题,能否以年为周期划分档次?广州夏天不开空调没法睡觉,全年计算能鼓励我们冬天的时候多节电。”
物价局解惑电量分档标准
对此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听证会不是决策会,听证会只是一个听取民意收集意见的平台。”
到底居民阶梯电价电量的分档是如何确定的?省物价局表示:目前全省“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有2689万户,在统计阶梯电价方案涉及的具体电量分档标准时,我们对每一个居民用户按照其月均用电量情况进行逐户分类统计,具体统计原则和方法为:以全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2011年用电数据为基础数据,以其中每一户的2011年月均电量为统计单元,逐户累计统计各个电量档次的电量和户数比例,其中电量档次按10度电为单位进行电量分档。
比如说,某用户2011年全年用电量为1100度,则该用户2011年月均用电量为1100度/12=92度,统计时归入“91-100度”这个电量档次,通过这样逐户、逐档累计其户数比例,当某电量档次的户数累计比例达到80%时,认为该电量档次即为覆盖80%用户所对应的电量档位。
京沪首档电量都比广东高
从6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行阶梯电价,近期其他省市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也相继出台。因为阶梯电价要确保80%的居民用电不涨价,这就意味着各地的基准电价,也就是第一档电价的测算非常重要。羊城晚报记者对比各省市的方案发现,“北上广”这三大城市的电量分档标准最高,以全年划一的方案对比,上海首档电量标准比广州足足高出50度,北京也比广州多了20度。
对此不少广州市民表示“被平均”。韩志鹏也认为,如果按照全省所有居民用电户80%的比例不受影响这一标准,设定不涨价的基准电量的话,对于像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来说,就很吃亏。为此他建议,省物价局能否在阶梯电价调整方案中,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等4大片区,按各片区80%居民用户不受影响的标准,设立各自的基准电量。
如果对阶梯电价有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gdjtdj@126.com,传真:020-83134175,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广东省物价局资源价格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40)
事关民生价格调整 需科学机制护航
首席评论
□牛日成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6月1日起全国实行阶梯电价。听证作为涉及重大民生事项调整不可或缺的前提,5月份将成为全国阶梯电价“听证月”。随着各地听证方案陆续亮相,方案优劣及程序设置等议论在所难免。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积极初衷,不仅包涵引导节约用电以及平衡居民用电价格与售电成本的重要指向,而且电费从过去的“一口价”变为“阶梯价”体现出力促资源性产品消费公平的理念。加之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普遍设置15度免费电量,阶梯电价更有“穷人电价”之誉。
从全国各地公布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来看,都贯穿了以上的初衷与理念。广东的方案二还考虑气候特点因素,划分夏季和非夏季两个标准,并提供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主选择。然而,良好的初衷与理念并非自然达成,其中的相关细节仍需加以探究与完善。
首先,如何消除公众对听证方案出笼“删繁就简”的疑惑?各地方案大多沿用过往各类听证会由物价部门提供“二选一”方案的模式,被认为听证会存在变成“选择会”的瑕疵。广东方案公布后,已有听证代表表示不认同“二选一”。虽然物价部门强调听证会不是决策会,只是听取民意收集意见的平台,最后通过的可能是优化后的全新方案,但广泛听取民意、信息公开等能否在方案出台前先行一步,使方案一开始就具良好的民意基础,无疑值得考虑。
其次,国家规定实施阶梯电价的一个硬指标是不涨价的第一档电量须覆盖80%的居民用户,各地方案设置的标准是否真实覆盖?对比几个省市的方案,广东方案一设置第一档为210度,低于京沪和浙江;方案二设置夏冬季第一档分别为240度和170度,同样低于上海的350度和210度。电量基数是怎么测算出来的?为何各地间差别如此之大?诸如此类的公众疑惑,需要拿出可信的依据释疑解惑,让公众笃信标准的公平合理。
第三,电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如何提升公信力?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低于售电成本”,但供电企业的高薪酬、高福利却是不争事实。一定程度上,供电企业具有公共事业的属性,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因而,电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细节需要更细化,且应以更开放的姿态让“第三方”参与审核,增强其可信度。
第四,如何做好听证的后续文章?既然政府部门期待吸纳民意使方案更科学合理,听证过后的文章怎么做就非常重要。尤其是,实行阶梯电价后增加的收入既然不是用于增加电网公司的利润,而是用于弥补供电成本增支、降低部分地区居民电价水平及困难家庭免费用电基数补贴,其使用情况是否有相应的监管、公开措施?
在公共决策领域引入听证制度多年之后,听证会依然常常落入“听涨会”的窠臼,诟病多多。包括供电、供水、燃气、公交等事关重大民生的价格调整,考验的是政府的公信力,需要有科学而周全的机制保障。这其中不仅要满足成本监审报告可信与民意通过听证会有效表达两个基本前提,而且应当建立日后监管、评估及信息公开等机制,以期实现善始善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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