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润催生司法拍卖腐败 山西改革构建三方平台
2012年05月02日07:31
来源:黄河新闻网
作者:刘宇 陈伟
省产权交易中心成第三方交易平台
"拍槌一响,黄金万两"。司法拍卖涉及重大财产和利益的处置,在高利润的驱使下,使司法拍卖成为法院系统蕴藏着巨大腐败风险的高危领域。当"法槌"与"拍卖槌"之间变得亲密无间时,腐败也容易滋生。为促进司法拍卖有序、公正进行,我省决定将省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全省法院司法拍卖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的有效隔离。这是记者从4月28日在晋城召开的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所谓司法拍卖,就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不动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据悉,去年全省高级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成交率达100%,且成交价均在拍卖保留价以上。但是,以往的司法拍卖均由法院直接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极易成为权钱交易的砝码。据法制日报援引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法官落马约70%与司法拍卖有关。因此,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在人民法院与拍卖机构之间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就是其中一个亮点。在"法槌"与"拍卖槌"之间设置一道隔离带,有利于克服传统拍卖方式下法官和拍卖机构均掌握竞买人信息,容易泄密的弊端;有利于进一步切断拍卖企业与竞买人之间的利益关联,从根本上消除 "围标""串标""职业控场"等不良现象;有利于扩大拍卖信息范围,挖掘标的物价值提升空间,提升竞价水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我省还将采取制度改革、部门职能改革、强化党纪政纪保障、公布拍卖信息、统一委托、竞价方式改革等措施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尤其是竞价方式改革,省法院要求把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作为全省法院司法拍卖的主导方式,实现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公司之间的有效隔离,促成充分竞价,提升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度,最大限度提高处置资产的溢价能力。(记者刘宇 通讯员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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