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阳阳 本报通讯员 吴霞蓉
备受关注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了。最让大家期待的是新国标中对快递的几项规定:“先验货后签收”、“跨省超7天算彻底延误”、“文明分拣”等。
记者昨日走访中得知,在实际执行中,快递“新国标”却是叫好不叫座,遭遇诸多难题。
新国标:寄件前要验视>>>
记者调查:买卖双方都喊“难”
去年8月,杭州刀茅巷一家圆通快递公司内,邮寄的包裹发生爆炸。而“新国标”似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的悲剧。
“新国标”规定“寄件人拒绝验视可不予收寄”。寄件人应将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告知收派员。对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公司可要求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递公司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寄件人拒绝验视的,可不予收寄。经验视,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
不过,记者昨天致电圆通快递公司时,工作人员表示通常情况下确实会在收寄前打开包裹看一下,但有时候也感到为难:“快递员不是专业人员,识别复杂危险品爆炸品的能力有限。”
不仅快递公司,消费者也觉得“难”。有消费者担心,这是不是意味着要等快递员过来取件时当面打包。一位大卖家无奈地说,“我们每天都是批量发货的,要是等快递员来一件件打包,我这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新国标:要文明分拣>>>
记者调查:暴力分拣怎么监督
去年4月,一则《申通快递暴力分拣物品现场》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显示快递公司在分拣包裹时,直接扔来扔去,造成包裹物品损毁。一时间“让包裹飞”成为网络流行语,也引起了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质疑。
“新国标”对分拣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如分拣时应按快件处理场所的不同,分区作业;文明分拣,快件脱手时,一般快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30cm,易碎件不能超过10cm; 易碎件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文件类快件,不应直接接触地面等。
对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快递公司表示会尽可能减少邮寄物品的损毁,但严格按照国标执行则是不现实的。“受到场地和设备的限制,加上作业时间紧,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很难。”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暴力分拣等现象,新国标的确提出了很多规范的要求,但问题是消费者很难监督。
新国标:先验货后签收>>>
记者调查:前台代签怎么办
根据“新国标”,快递公司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以打开包裹,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对普通快件,收件人应当先检查外包装,如果外包装有明显破损,也可以要求开包验货,检验合格后再签收。
此项规定明确叫停了“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令人叫好。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快递一般放到小区物业或者公司前台,而物业和公司前台都不太可能要求拆包验收。
在体育场路某单位的一楼玻璃房内,成堆的包裹正等待主人来领取。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每天要收到成百上千个快递包裹,快递业务员都直接送到前台,然后由前台通知员工来领取。“包裹都是个人的东西,如果前台工作人员拆包验收的话,不但影响员工个人隐私,而且每个都拆包验收也不现实。”
新国标:延误要赔偿>>>
记者调查:即使保价,赔偿也很低
根据“新国标”, 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同城快件为3天,省内异地和跨省快件为7天。延误的赔偿包括: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若因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视作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丢失或损毁的赔偿办法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购买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购买保价的,按照邮政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不过,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发现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丢失邮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与此同时,各大快递公司对未保价快件丢失、毁损或短少的,赔偿限额为运费的3~5倍,这就意味着消费者获赔的金额被严格限定了。
邮政部门:“新国标”并非强制性措施>>>
业内推测:涨价或将有利于新国标执行
快递业这几年飞速发展,其中的问题也陆续开始凸显,此次“新国标”的出台确实比较及时,对一些普遍的问题也给出了指导办法。不过,新国标虽然对很多问题做了规定,但在执行上并没有要求,特别是没有规定相应的配套处罚措施。
为此,记者请教了邮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只是指导意见,并不是强制性措施。国家邮政局会逐步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来约束、督促快递企业向着指导规范的方向努力,比如将指导规范与从业许可制度挂钩。
而说到执行,多家快递公司直言不讳,只有涨价才有利于执行。
据了解,根据“新国标”,快递公司必须增加人力物力才有可能达到新要求,而这势必会带来成本的上升。“如果不涨价,我觉得比较难执行。”某快递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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