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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人群五一小长假不休息 需配合用人单位加班

2012年05月02日08:15
来源:金黔在线 作者:姚东

  金黔在线讯 时值“五一”小长假,大多数人都在休息,但仍有不少人在加班。4月30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有5种情况,职工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加班。

  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介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但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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