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里一栋上下两层、独门独院的“红顶别墅”已经主体封顶,只剩装潢装修了,显得鹤立鸡群、分外扎眼。
紧挨着临沂市费县费城镇洪河村的普通民居,在耕地里一栋上下两层、独门独院的“红顶别墅”已经主体封顶,只剩装潢装修了,显得鹤立鸡群、分外扎眼。
4月12日下午,蒙蒙细雨之中,小楼紧张施工,一名女工在室外和泥,更多男工在屋内抹墙,有的蹲在地面上,有的站在脚手架上。一名建筑工人悄声告诉记者:这是县领导王某某的楼,他几乎天天来查看。
王某某曾任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此次建楼颇有荣归故里的味道。只是,记者从各方面获悉,这片建楼之地是东南峪村的耕地。
记者走进“红顶别墅” 每层约有6个房间 4月12日,记者冒着细雨走进这座红顶别墅。这栋别墅位于半山腰上,后门边上堆着几片红色的石棉瓦,衬有厚厚的白色泡沫层。这种东西是屋顶的主要材料,不仅重量轻能隔热,而且样式好,外观漂亮。
王某某几乎天天到现场查看,不巧的是,记者没有和他邂逅。一名工人说,王某某上午刚刚来过,因为有事又离开了。记者从别墅的后门进去,又从前门出来,简单地看了看,每层约有6个房间。
第一层的楼房结构如下:两个朝阳卧室分别位于东西两侧,中间是一个阔大的客厅,大小超过两间卧室的面积之和;背阴的一排房间,面积都不大,有储藏室,小卧室,卫生间,厨房;通往二楼的楼梯口,设在了最东侧的一个角落。
有一双警惕的眼睛,一直跟随着记者的脚步,所以记者没有走到二楼上。不过,站在一楼向上望,可以看到钢结构的屋顶,形成一个倒V字型的漂亮造型。记者知道,正是由于这个漂亮的造型,让这栋别墅从附近的民房中突出出来。再加上大红色的屋顶,整栋建筑真是一点儿也不土气,反而洋气十足。
一名建筑工人说,盖这个楼怎么也得二三十万元。他说的这个数字,仅指一部分费用,包括工人工资等。据说,很多建筑材料都是王某某自己购买的。这些往墙上抹灰的工人,每天的工钱是80多块。
除了别墅主楼,王家还建有一大门,两间小配房。从红顶别墅离开后,记者发现自己双脚上沾满了又粘又重的红色泥土。
别墅所占是耕地 红色泥土曾种地瓜 别墅虽然毗邻洪河村,地界却属东南峪村,两村是近邻。王某某家乡是东南峪村,在家乡建楼,颇有些解甲归田、衣锦还乡的味道。
然而,即使是他的乡亲,也对他大兴土木建造别墅颇有微词。
在村民帮助下,记者暗访了对别墅占地情况比较知情的东南峪村部分群众。一名群众说,王某某以10000元现金、10条香烟的价格买了“十几杆子地”(在口语中,“24杆子”是“一分地”,“十几杆子”也就是“半分多地”)。
其实,这片地的主要“供应者”,是东南峪村一名做生意失败了的村民。他从王某某手中借款,却无力偿还。4月12日晚上,在费县县城的马路边上,记者见到了这名村民的妻子。她身旁停着一辆三轮车,上面摆着煎饼、花生米,她目前就靠摆摊为生。她说,他们的地都给了王某某了,相当于顶账了。
当记者问起土地的性质时,她说:那都是“责任田”。据村民透露,那块山腰上盖别墅的土地,一样也是村民从村集体承包的耕地,过去种过地瓜、棉花。这户欠账人家还把自己的果园给了王某某;身为农民,他们现在已经基本无地可种了。
村民透露,这片别墅用地虽然过去是耕地,但是现在已经获得了宅基证,证书上的名字是王某某的弟弟。毕竟,他弟弟是东南峪村集体一员,而王某某不是。但是,作为一名50岁的单身汉,王某某的弟弟没有经济能力去盖这么一栋别墅。而且,他已经享受过一次宅基地待遇,他把那个宅基地卖给了自己同村的表哥。按照规定,出售了宅基地的村民,不应该再次获得宅基地。
两次执法铩羽而归 在东南峪村村民绘声绘色的描述中,足可以见到王某某之威。一次是执法人员来到山下马路上,但只是对着山坡上的别墅望了望,停留片刻就自行离开了。一次是执法人员来到别墅跟前,王某某的弟弟赶紧从包里往外掏相关的证件和手续,却被他的嫂子、王某某的妻子给喝止了。
村民们看到,执法部门的这两次执法,都在红顶别墅面前铩羽而归。由此,他们得出结论:王某某的位置是高的,能量是大的,执法部门也不能怎么着他。
一村民说,王某某曾经是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却知法犯法,令人气愤。首先,他的弟弟曾经出售过宅基地,没有资格再得宅基地,却再次获得了宅基地。第二,这块土地原系村民耕地,受《农村土地承包法》保护,却被改变了土地用途。第三,王某某大兴土木,惹起议论。很多村民都在嘀咕: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4月13日上午,东南峪村一名村民来到费城镇土地管理所,向所长王法秩咨询那栋“红顶别墅”的手续问题。4月16日,费城镇土地管理所一位姓郭的副所长致电这名村民,说:这是王立圣的楼。王立圣是东南峪村一名70多岁的老人,系王某某的父亲。(记者 薛广乾)
作者:薛广乾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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