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障房提倡“混居格局” 建设新型居住环境
2012年05月03日08:55
来源:中国政府网
保障房建设倡导混合型住宅居住格局,引导不同阶层人群在同一小区混合居住,照顾困难群体优先在小区就业,小区配套公益性、让居民共享小区设施。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提倡建设具有“格局开放、设计精细、设施共享、环境友好、管理互助”的新型保障房居住环境。这也是全国首份保障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
引导不同阶层
在同一小区居住
根据《导则》,保障房建设应注重格局开放性,注重与相邻街区及城市资源、空间、人文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联系、接纳与融合,资源共享。
倡导混合型住宅居住格局,引导不同阶层人群在同一小区混合居住,让所有居住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增添生活价值感、归属感和幸福感。新建普通商品房小区应当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鼓励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普通商品房。
小区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建设等要求,充分考虑低收入居民就业和生活的方便,优先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较完善以及交通便捷的区位。已选址城市较偏远地带的小区,要补充完善公共交通等生活配套设施。
小区配套
注重共享性、非赢利性
《导则》提出,保障房小区要 “设施共享”,建设完善小区公益性、共享性设施,满足居住者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基本需求。
小区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应独立设置,满足小区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要充分考虑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需求,促进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小区内应合理配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以及适合老年人和儿童室外活动的场所及设施。小区邮局、银行网点、超市、理发、餐饮服务等商业功能配套基本齐全。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宜配建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等。
此外,小区商业用房、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宜临近小区出入口或社区中心点相对集中设置,形成商业街或港湾式商业场所。小区停车位设置宜结合绿化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库(棚),存放数量应针对居住对象统筹考虑。
小区内就业岗位
优先照顾困难群体
而在此次《导则》中,其提倡的“管理互助”比较受人关注。
《导则》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及时发布小区内外劳务、家政用工需求等服务信息,提供居民就近就业信息和机会。照顾困难群体优先在小区就业,参与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家政服务等工作。小区内配建经营的零售商业店铺、便利店等,要优先考虑安排小区生活困难居民就业。
鼓励小区建立各类互助管理组织和弱势群体帮扶机构等,完善小区互助自治功能。设置小区社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综合信息平台等,反映居民诉求,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小区事务管理。
优先选用
可划分空间结构设计
“设计精细”,是指住宅户型设计注重人性化和适用性。
充分考虑住房全寿命周期内使用功能调整的需求,优先选用可划分空间的结构体系,为住房适用空间的可变性、灵活性创造条件,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应兼顾耐久性、安全性、适用性和舒适性,控制建造成本和维护成本。重视无障碍设施设计,鼓励小区设计适合残疾人、老年人居住的无障碍住房,方便特殊群体的居住及出行需求。推广绿色建材,倡导绿色施工,推行绿色装修,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庭院路灯应用等。
保障房小区
也要创建宜居环境
《导则》提出,应注重保障房小区绿化及人文景观、慢行系统、休憩场所、环保设施等建设,设置便捷的慢行系统,包括步行和自行车道。适当设置老年人休憩、儿童嬉戏、中年人晨练等休憩设施与场所。
结合建筑形态、环境景观和使用功能,建设完整的小区绿化系统。
小区入口处应统一设置社区导示牌、公共信息发布栏等,与环境相协调。
垃圾分类收集点、中转站及公厕的选址要考虑方便整个小区居民使用,提倡在沿街商铺、公共绿地、商业街区及公交场站等人流量较大区域,设置附属式公厕,并设置明显的指引标牌。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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