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居住证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实行。国务院5月27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该意见在“推进城乡改革”部分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的上述措施,将由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户籍改革在近年中央经济体制改革文件中均被提到,2009年只作出了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的原则要求,2008年则只提到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城市落户,2007年提出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2007年到2009年,户籍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均为公安部。
据重庆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针对已经实行居住证制度的10个城市政策不统一的问题,提出一旦居住证制度形成各地“自行其事”格局,将会影响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
他并建议,国务院应尽快主导全国统一居住证门槛,为全面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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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市已废止暂住证
2010年1月1日起,广州、东莞等四城市取消暂住证,全面推行居住证。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至少10个城市实施这项制度。外来人口持有居住证后,将在社保、就业等方面,比之前多享有5项权益。
暂住证制度已落后
2008年,深圳、慈溪、嘉兴、长春先后开始取消外来人口的暂住证,进而更换为居住证。
2009年,太原、大连两座北方城市相继取消暂住证,对外来人口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广州、东莞、佛山、珠海宣布,从2010年开始实行相同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曾多次在人大会议上提交户籍改革方案的重庆律师韩德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各城市推出居住证主要基于原先的暂住证制度已经极其落后,不仅不适应现代城市管理要求,同时也带来社会歧视和不平等,影响社会公平。
第二,地方开始考虑改变常住人口管理的实际需要,解决来自不同地域常住人口对本地发展的贡献和人才吸引。
此外,各地建立最低保障制度,对不同户籍人口的最低保障的绝对差距在缩小,比如在社保、医保等基本保险制度方面。居住证实施有利于解决地区差异和保障民众权益。韩德云强调,目前,外来人口与当地人口的权益差距主要在劳动就业、低保、医保、退休保障等方面,居住证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不会导致大城市人口膨胀
很多人担心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会造成某几个大中城市的人口膨胀。“其实这种担心是没必要的”,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国户籍问题专家胡星斗说,首先,中国已实现迁移自由多年,“该来(大城市)的已经都来了”,短时间内不会再有大量人群拥入;其次,市场会自动调节劳动力。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必然会引起房价过高、生活费用上涨,且获取户籍还需要较长时间的等待,承担不了此代价的人自然会退出。
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
关键词:同城待遇
居住证与暂住证,两证只是一字之差,待遇却相差甚远,拿到居住证就意味着和同一城市市民基本上享有一样的待遇。而目前各地正在推行的居住证制度,让外来人口在子女就学、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方面享受到同城待遇。
在10座城市出台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到:与暂住证相比,持有居住证后,在医疗、教育、劳动保险、就业、社会保险等至少5方面,外来人口将会逐步享受到与市民同等的待遇。
其中外来人员在居住地享受权益最多的为深圳,除去共同涉及之处,深圳市另外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在市级任职资格评定、金融、子女享受基础疫苗免费接种、出入港澳的商务出境手续、乘车待遇、车辆入户等11个方面享有与市民同等权益。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国户籍问题专家胡星斗解释说,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必然会增加各城市的财政负担,所以各城市财政情况不同,给居住证持有者提供的权益自然不同。
关键词:入户政策
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城市中,广州、东莞、佛山、太原、珠海明确规定,外来人口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规定后,可在当地落户。胡星斗认为,居住证使得外来人口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享受了同城待遇,有利于把流动人口稳定为产业大军。这样,企业也会加大对稳定员工的技术培训,对提升经济结构非常有利。实现从居住证到户籍的转变仍然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而这个过程应该依据外来人口学历、住房情况以及居住年限等逐步完成。最多在10年内,我国应该完成户籍制度的改革,彻底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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